就像硬币的两面,技术进步在便利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当机器足够智能之后,其对人类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伤害该由谁负责?
虽然如科幻片中那样机器人“背叛”人类、攻击人类的场景短期内还不会到来,但机器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现阶段,人类的生命安全最受智能机器威胁的场景恐怕就是交通出行上。
2018年,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撞击行人致死事故发生。美国时间3月18日晚22点,一辆Uber自动驾驶汽车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坦佩市碰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49九岁的女性流浪者Elaine Herzberg,Elaine Herzberg在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坦佩市警方发言人称,初步调查发现,事件发生时,这辆Uber自动驾驶汽车处于L4级别的自动驾驶模式,并在最高时速35英里的道路上以时速38英里行驶,且没有及时刹车的动作。与此同时,驾驶位上的安全驾驶员没有收到任何信号,直到碰撞发生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事故。
今年9月,马里科帕县大陪审团作出裁决,Uber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驾驶员被指控犯有过失杀人罪。而这起案件也因此对后世类似判决带来了里程碑式的借鉴意义。
事实上,当人工智能造成一个人受伤或死亡时,确定过错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人工智能有时失控有时正常,那么什么时候是可以把错归责于人类,什么时候可以归咎于人工智能?
今年10月2日,发表在《波士顿大学法律评论》上的一篇论文《疏忽与人工智能的人类使用者》(Negligence and AI's Human Users)就重点讨论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