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家 员工不愿去新址上班怎么办

某电信公司成立之初,规模不大,设在市中心。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生产经营场地明显不足,总经理做出决定:在远郊县盖一个很大的厂房,把生产车间迁往那里。
姜某是该公司生产车间的一名工程师,当听说车间要搬到很远的县里去,便找到总经理:“我不愿随着生产车间到远郊县去上班。经理,您把我调到别的部门工作吧,省得我上班得跑那么远的路了。”
“那可不行,我若是照顾你的话,车间里别的员工都来跟你攀比,我可怎么办?”“可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地点是这里,而不是远郊县。”“要是这么说的话,那你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就是生产车间,凭什么还想往别的部门调呢?再说,《员工守则》上有规定,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我作为总经理做出的决定,你就得服从。”姜某看到自己跟总经理话不投机,便转身离去了。
几个月后,生产车间迁到了远郊县里。全车间除了姜某以外,其他员工都开始到新的工作地点上班。姜某却嫌路途遥远,坚决拒绝到新工作地点上班。总经理非常生气,三个星期后,公司以姜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为理由,做出了给予他除名的决定。
姜某对公司做出的除名决定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对姜某的除名正确吗?

姜某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市中心,工作岗位是生产车间的工程师。但该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将生产车间迁往远郊县,致使姜某及其所在车间的全体员工需要改变工作地点。此时,对生产车间的员工(包括姜某)来说,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作地点从市中心变成了远郊县),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条款需要进行变更,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姜某向总经理提出调到别的部门工作,免得到远郊县去上班的请求,可以看做是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提议,但遭到了总经理的断然拒绝。姜某又由于不愿忍受到远郊县上班的路途之苦,所以,一直未去上班。这说明姜某与公司在原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面对这种局面,公司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与姜某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向姜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可是,公司并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事先与姜某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而是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强迫姜某按自己的意愿去做,在姜某不愿服从后,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对其按除名处理。很显然,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仲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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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基于SpringBoot+Vue+MySQL开发的精简博客系统,源码+数据库+毕业论文+视频演示 当下,正处于信息化的时代,许多行业顺应时代的变化,结合使用计算机技术向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迈进。以前企业对于博客信息的管理和控制,采用人工登记的方式保存相关数据,这种以人力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然落后。本人结合使用主流的程序开发技术,设计了一款基于Springboot开发的精简博客系统,可以较大地减少人力、财力的损耗,方便相关人员及时更和保存信息。本系统主要使用B/S开发模式,在idea开发平台上,运用Java语言设计相关的系统功能模块,MySQL数据库管理相关的系统数据信息,SpringBoot框架设计和开发系统功能架构,最后通过使用Tomcat服务器,在浏览器中发布设计的系统,并且完成系统与数据库的交互工作。本文对系统的需求分析、可行性分析、技术支持、功能设计、数据库设计、功能测试等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且在本文中也展示了系统主要的功能模块设计界面和操作界面,并对其做出了必要的解释说明,方便用户对系统进行操作和使用,以及后期的相关人员对系统进行更和维护。本系统的实现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本系统具有很大的使用价值。 关键词:博客管理;Java语言;B/S结构;MySQL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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