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任贤齐1

走向任贤齐1

第一步:

让我玩一个走向你的游戏

这么多年,流行歌手你方唱罢我登场,喧闹了那么久,糊糊粥里、烂泥塘里、大染缸里,我发现一个我喜欢的,我是幸福的.

尽管这幸福可疑.

人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那么不堪一击.

这种体验在告别了初恋的泪水以后再未体验过....就在此刻,我忽然感到眼中一热,世界在我的周围一下子安静了许多.我的窗外是北京的春天,春天下午温暖的阳光,想到自我的内心,每一个人的内心生活,密闭的暗中因为感到真切地对一个人的喜欢而带来的可能的光,还是感动---感到有一种升起在个人的天空中难以捉摸的幸福.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没那么复杂.

我的心愿简单的有点傻.

他们身为公众人物,实在不能说是公众要求了他们必须这样,并深受这样之后的好处和好处的反面.

第一步:让我玩一个走向你的游戏

时间的指针回拨到前几年.

当街边点里所有的音箱无一例外地播放<<心太软>>,当超市里一个四岁的小男孩边选零食边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时,我仍然是那个麻木的不肯轻易被一首烂街的歌曲引得东张西望的人.

我对音乐,迟钝.不说我都自卑,说了,反倒好些,自己身上那些差强人意的地方,与其由别人去说,还不如自己瞅冷子,抖搂出来,图个心底磊落也赚一个嘴上痛快.

多年了,对于音乐,我敬而远之,连表达喜爱之情都不敢;对于流行音乐,打中国大陆有流行歌曲那一天,我就没敢跟过一次流行.但也不是彻底隔绝,话说后悔来了,那么通俗的东西,谁抵挡得了,现在连饭店的厕所里都放流行音乐.

只是我,从来都是歌声穿耳一过,明天什么也不记得.

我怎么把自己说得跟白痴似的?我总是能够放弃那些我没有能力把握的事物,不去憧憬.人除外.

从这儿开始,您一定记住这三个字的意味,看我究竟是怎么说`怎么做的,这说明我是一个现实的人,现实的人虽然有眼前既得的东西,但是也有为了“现实”而付出的心灵后理想的痛苦.

不当人面或当人面发呆的时候,我常想,我要是一个会唱歌的人有多好,能唱歌,那得有多幸福.

回忆一下这么多年,我知道的歌曲和歌手,能记住和说出的真不太多,好在我这么说没人会生气甚至可能都不会有人太当真.

不重要的人说的真话也像假话,重要的人说假话也是真话.看来势力决定了话语权.噢,说得再偏点,怪不得大牌歌星都有自己的有组织的歌友会,听说有时还会发生两会歌迷之间的摩擦和冲撞.

------当然是各为其宠.

像我这样开不了音乐之窍的榆木脑壳不多,幸亏不多.再怎么不买哪个歌手的帐,他和他的经理人以及他的制作公司都不知道,也没法儿知道.

可是,如果有一天,你被某支(街头巷尾广为传唱、脍炙人口的?)歌曲击中要害,(一般被击中的人都是被什么要素击中的呢?)你会怎样?你又能怎样?

你会激动不已吗?激动不已然后猛扑过去,成为该演唱者的FANS?从此听他的歌,看他的人,体验现实而又非现实的大喜大悲,体验带有幻灭感的遥不可及的深深掩藏的爱情?你会么?还是此时的你正是某人的拥趸?

我可不敢在这儿乱说话,得罪了谁.我知道对有些热情似火燃烧的歌迷来说,你骂他一句不要紧,你骂他的偶像一句他就真跟你急.

然后呢,时间很快把你带出很多年,也把一个歌手带到差不多被大众传媒遗忘的角落.你想起这个曾经令你迷恋的人和他(她)的歌声和你永远也无法回去的青春.或者长叹一声,叹息里有他或她昨日光鲜的影子,但你已经不太好意思说出其名字,即便你说了,身边的人可能也都遗忘了或根本就不知道.

一切热爱的情感到最后,是不是都会以岁月无情来结束?一朵花开到最后的时候,我们想留住它什么?纪念它什么?对一个歌手的喜爱,如果只是青春刮起的一阵风,心底不知不觉的一个小秘密,也是好的,如果不是呢?

当我在1999年,以30岁高龄和一向不热爱流行歌曲的生活背景,突然向朋友们宣布:

我,李黑妮,喜欢任贤齐.

你猜怎么着了?

我能记得的集中反应如下:

1,北京的画家,摄影家刘辉说,天哪,妮呀,你咋的了,你怎么晚节不保呢?

2,我先生坊哥说,小李子你疯了?

3,广州评论家谢有顺先生说,一个人有生活里的偶像很健康,然后他说他喜欢那个叫COCO的不可抵挡的美人李纹.

4,西安的诗人、评论家秦巴子说,谁是任贤齐,他是干什么的?

5,伤害的诗人、地产策划高手默默说,你、你、你们这些歌迷,蠢不可及.

6,我哈尔滨的密友少菱说,我一点也不奇怪,你要是不喜欢任贤齐才奇怪呢(啧`啧`啧`你看看,什么叫密友,一句话了然.)

7,恩,至于这第七和第八之后的嘛,我先不在这儿说了,因为一两句话也概括不清,我有不少青年朋友,他们几乎都理解和支持我成为“齐迷”,免得有人现在溜号.

我这人不是自恋吧?长得让自己不满意而别人也从不会叫好的人有时候也会自恋.我对自己不满意,一是不会唱歌,二是长的不好看.我这么说是不是在有些人听来过于矫情了?最好不是吧,是也没办法.我怎么唠唠叨叨了那么多还没说到正题呢.连我自己都着急了.

这要是碰到了爱看武侠书的读者,我的遭遇会怎么样,会不会因为我的罗嗦过了头看不见我的招式而断定我无后招;如果碰上爱看言情小说的读者,可能我的情况会稍稍好一点,只是一点点而已,我心里好象有数.即使是不爱看过程的人,也总要去等着看一下结果吧,那,这本书的结果是,当然是我和你们大家--你们心甘情愿也好,好奇也好,看风景连看人也好,一起---

走向任贤齐.

十多年前,我好象看过一本半本的武侠小说,再是什么情节什么任务什么内容都不太记得了,当然作者不外乎是金庸、梁羽生、古龙、和温瑞安中的一个,因为这四位的书,都在我们家的书架上.

言情小说当然看过了(琼瑶一本、三毛六七本,三毛的书在大众眼里算不算言情?)我把我能看喜欢看的书,包括医书和菜谱一概视为言情书,否则,我就看不了.

我是性情中人.

我的人生标准没有黑和白、对与错.

并不是这样.

一位画家朋友曾说"这个时代最肤浅的三个领域的明星便是政客、歌星和体育明星."

请原谅我在这里用了他的原话,也请原谅我没能在这里写下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写在别处时不一定比写在这里更合适,但是我更愿意不在这里而是在别处哪怕是一个嘈杂的乌烟瘴气的酒吧里大声说起他---我的朋友某某.

他的话我是认真听的,也能和他一起把这个话题进行到底,但这丝毫我同样认真甚至有时旁若无人地得意忘形地去喜爱任贤齐.

我一向觉得小人物只怕小羞大人物不怕大羞.我是不是小人物对我不重要 ,我也不怕谁说我肤浅,万一他说对了呢.后来有一个中年男蠢货说我吃饱了撑的,看他实在是一个不幸的人,我就让过了他.

这么多年,流行歌手你方唱罢我登场,喧闹了那么久,糊糊粥里、烂泥塘里、大染缸里,我发现一个我喜欢的,我是幸福的.

尽管这幸福可疑.

那么你呢?你喜欢谁,曾经喜欢谁?

我知道我的一本书的出版代理人喜欢李双江,他现在开车的时候还时常听李双江的歌,但他早已经是四十出头的人了,即便他愿意我也不太好意思也他谈我的小齐.

我还知道坊哥喜欢邓丽君和蔡琴.

画家刘彦某一年特别喜欢孟庭苇,一说到高兴处,就阴阴怪笑,说他给孟庭苇写过信,她也回了信给他.

刘辉前些年喜欢张学友,一个已经混糙了的男人会为一首<<祝福>>激动不已、手舞足蹈、愁肠百转、感慨万千.但他爸爸喜欢韦唯.

张学友的确令人尊敬,但我不会因为他没有诽闻而尊敬他,也不会因为众口一声说他是"四大天王"中唯一的实力派而对他另眼相看.我尊敬他有我的理由,我认为他有男人味道,而且这味道不是哗众取宠得来的.仅凭这一点认识和感觉,我还不可能对他产生好感,我得承认我有一个朋友气质长相很像他,那是一个可以称兄弟的人,他的儿子李天养叫我干妈.

去年我的一个从江西来京的小朋友说她喜欢谭咏麟,她大概只有22岁,见鬼,她不是记错了吧.

还有,我爸喜欢刘兰芳,是一个说评书的女人,刘女士如今高寿不得而知,我老爸是1920年生的,八十出头了.现在他好象谁也不喜欢了,包括我.

来过我工作室的孩子中有喜欢郑伊健、张信哲、张惠妹的,有喜欢谢霆峰、张柏芝、蔡依琳的;去年发现,我不太喜欢的一个家伙喜欢我年少时曾听过并记住的一个人,罗大佑;我以前的一个女友喜欢苏芮,但她长得有点丑.

在我眼里,公众人物、身处娱乐圈、总要被人品头论足的星星们,还有谁比任贤齐更帅、更令人感动、更富于精神性?

没有.

绝对没有.只有他--

1999年5月,我在北京完成了我的<<倾听孩子内心的风暴>>一书.在决定把它交给出版社还是交给书商时,我着实犹豫了一段时间.唉,不说也罢.

只要一遇到犹豫徘徊或者面临选择的时候,我都烦得一塌糊涂,如果这时有个傻子愿意给我指一个方向,我都能信.

怕自己真信了,真遇上比自己还傻的人,我就不出门.

书写完了,暂时无计打发日子,就只好看电视.先是把凤凰卫视的午间谈话节目"锵锵三人行"当成起床后的"早点",然后百无聊赖地翻台找可看的东西,实在没的看才看书.

也就是那时候,我看了厚厚一本美国小妞莱温斯基写的自白录,像看艳情小说似的慌慌张张一路看过去,现在想到这儿,回头去书架上找这本书,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丢了?还是谁来拿去看了?时间长了,还与不还还不成一回事,反正是没了.不知是谁拿回去脸红心跳了.

长时间看电视,手里就总攥着遥控器,也容易走哪儿带哪儿忘哪儿,结果遥控器总是找不着,不是让我顺手忘在了冰箱上就是去到卫生间的台子上...

那天是几号,我真忘了,肯定是晚上.我,一个人,翻到一个演武打的台,道具背景都有点简单和虚假,女演员面熟而好看.耐着性子多看几眼,这一看可不得了,仿佛一见钟情.你肯定也知道我看见谁了---

那时我还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对应着那些家喻户晓人人会唱的歌.他穿着土布衣裳,在认真地演一个已经被人演了多遍的人物--金庸笔下那个叫杨过的武林中人.

他真帅、真可爱、真令人感动,他的样子,是我对男人的终极审美.细长的眼睛,单眼皮,清朗灿烂的笑容,亦正亦邪的神态,朴拙的声音,一点点的羞涩,成熟而不张扬,明亮而不刺眼,酷毖而又俊美、帅呆又不甜腻,哎呀,呀,呀--

"齐"迹降临.

当时我就想,如果这辈子能见到他该有多好,终有一天,我要见到他...

关了电视,也不管夜半三更,我便在长途电话里跟少菱(小女生都有听歌的习惯,她也不例外,我知道)大呼小叫地说:

"不得了了,猜猜我爱上谁了?"

"谁?"

"猜."

"男的还是女的?"

"当然是男的--"

"我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

"你大概能认识,应该是一个歌手,现在在演杨过...他太帅了,比我想象中的男人还要完美,我已经决定开始追他了(自从这个世界上有了追星一族,这个追字就成了个通假字).我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他、握他的手、能拥抱他...如果有他的任何信息,一定告诉我."

蜜友间说话总是口无遮拦`放松又放纵,拥抱的话一说出来,自己心中也是跳了又跳,不禁自问,愿望真的如此之快、如此强烈吗?那天的那时,我只在片尾的字幕里知道他叫任贤齐,只听了他唱的那两首虽阅尽世事沧桑但好男儿仍情深意重的主题歌<<伤心太平洋>>和<<任逍遥>>,其他便一无所知了.

少菱到底是比我了解"乐坛大事"的人,马上告诉我该人系台湾歌手,曾做过舒蕾洗发水的广告、唱过<<心太软>>和<<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这两首歌我当然是都听过的.不是想听而听,而是因为太流行,谁都逃不过,所以不知何时何地侵入了我的耳朵和记忆.

应该说我过去是一个对流行元素存有戒心的人(没思想的人总要装作有思想),而且对流向歌曲有偏见(不深刻的人总要作出深刻状).

激情之中,跟少菱在电话神聊一通后,我着实为自己"冲动的爱的决定"在心里转了好几个问号似的圈儿,一言既出---从未有过的梦幻的决定,万里无云高歌猛进色彩斑斓起伏跌荡地说给了人家,如果撞上的是一个"没什么意思也没什么内容"的家后,可怎么好?怎么收场?到头来自己灰头土脸不说,再让朋友笑坏了牙齿...

看来,公开地喜欢一个偶像,对有些人来说,比找一个私生活伴侣还难,还冒险.

管他呢,还有什么比心的震撼更真实?更令人感到窒息和不容错过?

接下来,我日复一日地在同一时间里守着电视机等他,还有他的歌.那些天,我的心因为有了对他的喜爱而变得好起来,内心的活动也有趣了许多.我开始试着和身边的人谈论他.

先是照顾我生活的刘姐,她四十二岁,在四十岁之前一直在农村生活.

我问她觉着"杨过"这个人怎么样,帅不帅?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又笑,不答.乡下的好女人不像城市里的女人好坏都个性张扬,她也不可能像我一样习惯了想啥说啥,喜欢谁绝不肯在心底藏着掖着,当没发生.

连问了好几天,我以威胁的手段(不许她看电视)获知她喜欢的是马景涛.她说不准马景涛的名字,只是指给我看他正演的一个戏.我也叫不上来他,但知道他总在琼瑶的戏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脸熟得很.这回该轮到我吃吃笑了,我边笑边问,为什么喜欢他,刘姐害羞了老半天才说,她觉着他人长得俊.

"好了,我们各有所爱,我一定帮你找到他的名字."

是因为我这么说了之后,我才在刘姐看的那个剧尾找到马景涛的名字告诉她,让她记住,她又是好一阵的笑着不自在.

人在心中有所喜爱的时候都好看.刘姐那时的笑,我现在仍历历在目.

接着,我又跟出差回来的坊哥说,几天不见我已经正了追星族,我无意中发现一个比我想象的男人还要完美的家伙(坊哥肯定立刻就能知道是单眼皮),嗓音独特,对词曲的演绎深入肺腑,帅气迷人,请他跟我一起看一看.他嘴上说好好好,恭喜你,可是人头还挂在网上,好不容易扫了两眼电视,嘴里不干不净地说,帅什么帅,满脸痘.

我生气而又沮丧,没想到他居然会露出一付少见的小家子气(我可不是这样对他的,他应该比谁都清楚),索性没好气儿地冲他大叫,小人啊小人,可恶啊可恶,多叫了几回无非是想扳回自己和自己半生求得的偶像的面子.

人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那么不堪一击.

这种体验在告别了初恋的泪水以后再未体验过....就在此刻,我忽然感到眼中一热,世界在我的周围一下子安静了许多.我的窗外是北京的春天,春天下午温暖的阳光,想到自我的内心,每一个人的内心生活,密闭的暗中因为感到真切地对一个人的喜欢而带来的可能的光,还是感动---感到有一种升起在个人的天空中难以捉摸的幸福.

我从没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能给“幸福”一个定义,虽然我曾使用它并深深地憧憬过它.

喜欢一个遥远的人,一个可能一生都对你的喜欢一无所知的人,一个你穷尽一生可能都不会使自己的情感到达的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多情(移情、情感剩余、情滥)?还是寡情"?我知道这种情感曾经淹没过许多年轻人.现在这种体验来到我的生活中,给我原有的生活打开另一扇窗,一扇看不见的风景,也没有变幻莫测,只有心灵流动起来的大窗.

就在我守时地等待着每天和任贤齐的日子里,一件不得不放弃守侯的事情却给了我另一种满足.我不仅原谅了一个约会迟到者,还对她的迟到给予了我全部的理解.

应一家女性时尚杂志的邀请,我约了几个夜晚在酒吧唱歌的女孩子谈谈她们的生活和她们生活中的艺术.结果那一天的见面不得不占去我守侯任贤齐的时间,好在第二天上午,如果我肯早起的话,我依然会在重播的时候见到他.

虽然只隔了一晚,可心里的不忍却像是要阔别多年.

那个在酒吧里戴着牛仔帽,坐在啤酒桶上唱着嘹亮抒情的蒙族歌曲的姑娘是电影学院表演系的毕业生.在距离约定时间晚了差不多快一个小时,别的女孩子已经回答了我的大部分提问之后,她才举着自己的一些照片坐到我身边来.我并没有因她的到来而暂时中断和别人的对话,以示不快.

她说:"不好意思,我不得不看完<<神雕侠侣>>才过来."

这句话一针见血,也可能是歪打正着地牵动了我,我转过头慌里慌张地问:

"为什么?"

"他妈的,任贤齐太可爱了,害得我现在整天只能管我男朋友叫过儿..."

接下来,我们的谈话中不断地谈到断肠崖、绝情谷,当然说得最多得三个字是任贤齐,我很高兴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喜欢小齐,更让我感到无限开心的是,我遇到了第一个和我一起无所顾忌地充分分享这份喜爱的人.

能被分享的喜悦在那几天中显得非常美好,给我紧张又相对封闭的写作生活一份难得的好心情.

后来有朋友满腹狐疑又自以为是地问我,到底是喜欢杨过还是任贤齐?我生气又受辱般地回他:

当然是任贤齐.

我喜欢任贤齐.

1999年7月9日的<<精品购物指南>>上,我看到一个叫王蕾的小女生写了一篇<<任贤齐不要变行不行>>的文章,他说,任贤齐居然与我潜意识中的"白马王子"拥有相同的容貌;又说小齐与相恋九年的女友TINA分手...

这是我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任贤齐的消息,第一次就撞上了人家女友的消息.

当然您一看那篇文章的题目也就明白了,一个小齐的仰慕者是怎样用自己的心愿和自己心目中偶像的样子来表达她对任贤齐的期待.

稍换一个角度,您也可能会觉着这对被期待者来说是残酷的不公平的.再换一个角度,也可能是回来了原地,但不至于这么快,我们也能看到,正是拥有了这样的期待和吸引住了众多人给出自己的一份心愿,明星才有了"知名度".人们关注他的消息、他的演出、他的私事、家事、情事和诽闻、他的磁带、唱片、他扮演的角色....正是拥有了这样的注意力资本,他们才有可能得以成为某企业某产品的代言人,拿着普通人惊为天文数字的收入....

所以很多人,包括成龙在内的许多明星为了维护自己的偶像地位`为了照顾追星一自的心理期待,便以表面丧失了个人情感生活为代价,达到一种"公众的满意".他们身为公众人物,实在不能说是公众要求了他们必须这样,并深受这样之后的好处和好处的反面.

因为公众口味在对明星的期待方面,是惊人的一致,仿佛就是人对神的期待.我没有能力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跟有些明星深感无力承担的困惑也许如出一辙,我对信仰的本质一无所知.此刻我只能理解经验性,却理解不了超验性.

当我想要充分体验一下追星的滋味---一个以热爱和忠诚为前提的游戏,游戏的对象是一个你心中的俊朗男人,我已经准备好开始了.

首先在1999年的夏天,我整箱地买任贤齐做代言人的天与地矿泉水喝.在超市里看他清朗的样子.默默多看他几眼,那种随处相逢的秘密心情很有趣很别致.

有偶像的生活,想一想他的样子,心情就很有趣很别致.

任贤齐,我喜欢他,我只喜欢他.我要说爱他,一辈子不变.一辈子不变的话,我只敢用在任贤齐身上.换了任何一个现实中的男人,绝对是打死也不敢说的.但是对于任贤齐,我知道我行,我能做到.

2000年的农历春节,我回故乡哈尔滨看望老父.在寒冷的天气中缩在家里读报纸,一条关于歌迷自杀的消息让我叹了长长一口气,这条消息的题目是:

<<女歌迷无力还债自杀>>

该女是香港某歌手的歌迷,为了追随他在世界各地的演出,不得不借高利贷,由于利滚利还不起债务,被债主追打,不得已自杀图个一了百了.

人会怎样极致地表达对自己偶像的喜爱?抛开约翰.列侬式的死和莎朗斯通寓所被袭击那类极端的往事不谈,我们只谈谈身边的事.

我记得我的朋友李沫竺3岁(她现在15岁)的时候,喜欢费翔.那正是费翔的"火"把自己在全过人民(歌迷)心目中照亮的时期,满街是他的照片和印着他各种形象的日历卡片.小沫竺的玩具筐里也装着两张,小女孩一听到费翔的歌就会要过卡片来看,有时睡前也要温习一下,并吻一吻卡片上的男人.一个小女孩的吻痕留在卡片声就是一些小小齿印.

我们就笑她是在咬她喜欢的人.

大约是在十几年前吧,我现在也记不确切了,因为看了一场电影而喜欢上那部电影的一个人.那时候我可能十五六岁,所能见到的都是为生活默默挣扎的人,我的幻想和年龄的浪漫无可着落.当我看了<<少林寺>>之后,我别无选择又羞愧万分地偷偷喜欢上了我们李氏的本家英雄李连杰.

我避开一切可能会被人知道的情况买下了一期刊登有李连杰介绍和剧照的<<大众电影>>,把它藏在自己房间的隐秘处,晚上在父母都睡下之后,那自己的门锁好,才翻出来心动地看.

然后,在梦想中嫁给他.

不只是梦想,我清晰地记得当时我还给自己鼓劲儿,一定要好好学习,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怎么怎么样,总之是一个少女可能想到的可能会见到并嫁给里连杰的所有可能吧.毫无想象力的那种'绝不敢跟任何人在任何时候谈起的一个无可触及的心愿,一个短暂的红粉之梦.

那梦真的很短,大概也就维持了一个月左右,虚妄的高涨的爱情之帆变落下了桅杆.那之后曾有段时间,我还为自己不着边际的情感幻想而羞赧和自责.

2000年,我在储物间的旧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李连杰的消息:<<英雄终于迎得美人归>>(在我看来把迎字换成赢字也未必不合适).报纸用了大篇幅讲李连杰与前妻的婚变,和他在明星美人利智小姐身处困境时是怎样义无返顾地援之以手,旁边是利智的多张魔鬼身材的艳照.

好在我已经不为自己少年的痴梦羞愧了,这是至关重要的.假设我当年一直保留了这份爱,我会不会像传说中的日本歌迷那样,一听说成龙要结婚变大叫自杀并付诸行动.(这种影迷自己结不结婚?还是叶公好龙?她们中有没有和我一样,充满激情,真诚而又单纯地想要玩一个走向偶像的游戏?)

对李连杰的暗自喜欢没对我从小到大的个人生活有过任何破坏.时至今日,我也未曾和任何一个人谈起过这段内心经历.

无论是少年时代,还是已经踏步其中的中年时光,喜欢一个人,一个遥不可及的令你的梦幻有所寄托的人,真是件好事.喜爱的本身,使我们不至于与这种宝贵的情感彻底隔离,不至于让我们在残酷的现实中内心太颓废.

2000年初春,乍暖还寒的一个子夜,我随坊哥到北京电影制片厂去探班,他介绍我认识了一位个性飞扬的女导演胡劲.

她说话很快,词汇也很密集.我们说着说着,有朋友对她说,不仅要有作品,还要会包装自己,她说,我已经到了智慧型阶段,不能再包装自己了,否则将晚节不保.

我说,嗨,晚节不保这个词我太熟悉了,我三十岁了还喜欢上任贤齐,加入了他的歌迷会,成了他的追星族.结果朋友们都笑话我,说我晚节不保.

"那有什么,我也喜欢任贤齐.他多阳光啊,那么晴朗健康.他写得<<春天花会开>>多好.我不喜欢那种愤青(愤怒青年)..."

那个夜晚,片场里有俊男也有靓女,胡劲瘦弱的样子,充满了精神性的双眼,和她指间燃烧的香烟,都成了我心中的最美.

想起林燕妮那句女人看<<神雕侠侣>>的话"一见杨过误终生",这七个字真是HI得要命.我之喜欢任贤齐八成也是中了"情花之毒"罢?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没那么复杂.

我的心愿简单得有点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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