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介绍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和父类对象相同的属性和行为。继承的使用可以提高代码的复用性,提高开发的效率。继承的前提是要拥有一个父类的存在,才能创建类进行对父类的继承。继承的代码格式如下:
public class子类类名 extends 父类类名{}
类的继承:成员变量和方法的
在官方的介绍中是由成员的介绍有点自我矛盾,其大概观点如下
1.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所有成员和方法
2.子类可以继承同包下父类的私有成员
3.子类不可以继承父类的私有的成员
但在我们进行的实测时发现,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私有属性和行为,子类无法直接访问,但可以通过公共的方法调用访问。而对于静态方法或成员变量,子类是可以完全继承的。
对于实例变量,父类的实例变量在子类中是可以的到继承的。并且在子类中我们可以定义与父类中相同的实例变量。但当我们在调用形同名称的实例变量是,系统会调用显示我们在子类中定义的实体变量,而不是父类当中的。如果我们想调用父类中定义的,那我们就要用的super关键字。
super关键字的第一种用法:
应用场景:子类的实例方法或者构造器中
格式 super.实例变量名 super.实例方法名(实参)
作用: 区分子父类继承关系中中同名的实例变量和实例方法
含义: 哪个对象调用super所在的实例方法或构造器,super就代表哪个对象的父类、
super关键字的实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