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料编码及描述预定义
2.1 产品型号编码
2.1.1 产品型号定义
产品型号定义以简洁易记为原则,根据我司产品种类定义如下:
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塑封系列(RA系列)
如:型号RA15A RA表示塑封电机系列,15表示输出功率为15W,A表示设计序列号;
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铁壳系列(SA系列)
如:型号SA20A SA表示铁壳电机系列,20表示输出功率为20W,A表示设计序列号;
吸排油烟机用电动机系列(SS系列)
如:型号SS60A SS表示吸排油烟机系列,60表示输出功率为60W,A表示设计序列号;
卷板电机系列(SJ系列)
如:型号SJ150A SJ表示卷板电机系列,150表示输出功率为150W,A表示设计序列号;
电抗器系列(DK系列)
如:型号DK1205A DK表示电抗器系列,12表示额定电流为12A,05表示额定电感为5mH,A表示设计序列号;
产品型号定义以后需3C质量体系认证,型号定义不允许再次更改,所有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上述定义;为了避免I(ai)和1(一)、O(əu)
和0(零)难以区分,编码不允许使用I(ai)和O(əu)
2.1.2 两地型号区分定义
上海北京两地电机型号统一领取,领取管理权限在北京,对于两地共同开发的电机增加地区标识,北京标识为“-1”,上海标识为“-2”;仅后开发的电机增加地区标识,非两地开发不增加标识,如:SA31C为北京开发电机,上海生产,两地铁芯材料等不同,方案不同,则上海领取电机型号为SA31C-2,但对外(客户)型号一致均为SA31C;
2.2 零部件物料编码
为了最大化的利用编码资源,采用物料编码为我司唯一编码标识的方式,根据生产需要设置了临时编码和正式编码,正式编码为已经验证合格批量使用的物料编码,临时编码为新品采购及验证过程中的物料编码。
2.2.1 正式编码基本要求
所有产品物料均应有独立且唯一的编码。
2.2.2 正式编码原则
从左向右,从大类到小类,主要特征在前,边缘特征在后,做到产品区分明确,并保证产品编码不重复,描述准确,并考虑为以后新增特征预留空间。
2.2.3 正式编码方法
根据特征码优先原则,编制如下物料特征编码规则,物料编码共由12个数字组成,其基本结构如下:
2.2.3.1 编码第一位数字为工厂识别代码,北京力丰工厂代码为数字1。
2.2.3.2 编码的第二位数字为物料大类代码,0表示原材料,1表示零部件,2表示半成品,3表示成品。
2.2.3.3 编码的第三、四位数字为产品类别,其数字代码含义如下:
09—(SP)空调铁壳电机
08—(RP)空调塑封电机
07—(SJ)铁壳卷板电机
06—(SH)铁壳抽油烟机
05—(AH)铝壳抽油烟机
04—(BLDC)直流无刷电机
03—(DK)电抗器
01—(GE)通用材料
2.2.3.4 编码第五、六、七、八位数字的含义为物料小类;
2.2.3.5 编码第九、十、十一、十二位为物料编号;
示例: 1 1 0 90 0 4 0 0 0 0 4
物料编号
物料小类
产品类别
物料大类
工厂代码
其中:第一位1表示北京厂区;
第二位1表示物料大类为零部件;
第三、四位09表示产品类别为空调铁壳电机;
第五、六、七、八位表示物料小类为松端盖;
最后四位为物料编号。
2.2.4 正式编码说明
编码由12位数字组成,下表为前8位物料类别说明,后4位为物料编号,以序列号形式编码,由0001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