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开发规范文档,看到集合处理规范中有一条不要在foreach循环里进行元素的remove/add操作。 remove元素请使用 Iterator方式,如果并发操作,需要对Iterator对象加锁。
去网上看了一些文章,这里通俗的说一些自己的理解。
Foreach循环方式是语法糖,在编译器底层编译时使用的是迭代器的实现方式.但是在删除时调用的是集合本身的remove方法。Iterator 和 list本身相当于两个不同的访问者同时访问同一个集合对象,在Iterator的next方法中最后会调用比较modCount 和 expectedModCount。当调用集合自身的remove方法时,会导致modConut++ 不等于expectedModCount,报出ConcurrentModificationException异常即并发修改异常。仅当删除元素正好为倒数第二元素时,因为hasNext 方法判断为true 循环结束,程序正常进行。
使用迭代器自身的remove方法则不会导致并发问题,所以应该使用迭代器,在循环语句中调用iterator自身remove方法
参数:
modCount:是ArrayList修改的次数,在add()、remove()/removeAll()、clear()等方法中会修改modCount的值。
expectedModCount:在获得ArrayList对象的Iterator的时候,把modCount的初值赋给expectedMod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