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静态成员函数
1.只可访问静态成员变量。
2.无法访问非静态成员变量。由于在调用静态成员方法时,并不会将对象的引用传递过去,因此不能访问对象的非静态成员变量
静态成员方法访问方式:“类名.静态方法”,如果可以访问“非静态成员变量”,那么编译器也就无法确定:访问的“非静态成员变量”是属于哪个对象,在内存中的位置,甚至根本就还没有对象,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编译器一定不会允许“静态成员方法”访问“非静态成员变量”
二、静态成员变量
静态成员变量既可以访问静态成员方法,也可以访问非静态成员函数。
静态成员变量: 位于“数据区”,无论多少个对象该变量在内存中都只有一份
非静态成员变量:位于“堆空间”,每new一个对象创建一份,因此有多少个对象该变量在内存就有多少份
三、java中public private 等访问权限设置
1、public:对所有用户开放,所有用户都可直接调用
2、private:私有。除了class自己之外,任何人都不可直接使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嘛,即便是子女,朋友,都不可使用。
3、protected:对于子女、朋友来说,就是public的,可自由使用,无任何限制;而对于其他的外部class,protected就变成private。(同一个包中的类,若不在同一个包中,必须为其子孙类才可使用)
4、默认:默认可以称为friendly,但是java语言中是没有friendly这个修饰符的,这样称呼应该是来源于c++。默认的访问权限是包级访问权限。
作用域 当前类 同一package 子孙类 其他package
public √ √ √ √
protected √ √ √ ×
default √ √ × ×
private √ × × ×
补充说明:
1.每个编译单元(类文件)都仅能有一个public class
2.public class的名称(包含大小写)必须和其类文件同名。
3.一个类文件(*.java)中可以不存在public class。
如果我们在某个包内撰写一个class,仅仅是为了配合同一包内的其他类工作,并且我们不想再为了撰写说明文档给客户(不一定是现实意义的客户,可能是调用这个类的类)看而伤脑筋;或者有可能过一段时间之后会彻底改变原有的做法,并以全新的版本代替旧版本,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默认。
4、class不可以是private和protected。
抽象方法形如abstract void f();即没有函数体,定义抽象方法的类,编译器会强制要求其加上abstract修饰符。
抽象类不可实例化,如果其子类未实现其中的抽象方法,其子类也为抽象类,直至某个继承层次实现为止。
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有抽象方法的一定是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