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测试说明Python中的类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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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也有类似Java的静态属性(类属性),但是不用static关键字修饰。那么如何区分类属性还是实例属性?参考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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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类中的属性若写成 “类名.属性” 形式,就是类属性,若写成"实例.属性" 形式,就是实例的属性,两者互不干扰(修改类的属性的值,不会改变实例属性的值,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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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函数:如果子类没有,就用父类的;子类有的,就只用子类的,不再调用父类的(这与C++不同),若想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显式的写成 “父类.init(self,其他参数)”,其中的self 即子类实例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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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类似Java的类方法(用static修饰),Python类中的方法必须由实例来调用(即所谓的绑定机制,方法必须和实例绑在一起才能调用),"类名.方法"这种写法,语法上没错,但不能执行。
注:子类继承父类时,除非子类没有重新定义构造方法,否则都不会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除非子类显示的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