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用代码是Java众多引人注目的功能之一。但要想成为极具革命性的语言,仅仅能够复制代码并对之加以改变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能够做更多的事情。
上述方法常为C这类过程型语言所使用,但收效并不是很好。正如Java中所有事物一样,问题解决都是围绕着类展开的。可以通过创建新类来复用代码,而不必从头开始编写。
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目的。
第一种方法非常直观:只需在新的类中产生现有类的对象。由于新的类是由现有类的对象所组成,所以这种方法称为组合。该方法只是复用了现有程序代码的功能,而非它的形式。
第二种方法则更细致一些,它按照现有类的类型来创建新类。无需改变现有类的形式,采用现有类的形式并在其中添加新代码。这种神奇的方式称为继承,而且编译器可以完成其中大部分工作。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基石之一。
1、组合语法
组合只需将对象引用置于新类中即可。
类中域为基本类型时能够自动被初始化为零。但是对象引用会被初始化为null,而且如果你试图为它们调用任何方法,都会得到一个异常----运行时错误。很方便的是,在不抛出异常的情况下仍旧可以打印一个null引用。
编译器并不是简单的为每一个引用都创建默认对象,如果想初始化这些引用,可以在代码中的下列位置进行:
1、在定义对象的地方。这意味着它们总是能够在构造器被调用之前被初始化。
2、在类的构造器中。
3、就在正要使用这些对象之前,这种方式称为惰性初始化。在生成对象不值得及不必每次都生成对象的情况 下,这种方式可以减少额外的负担。
4、使用实例初始化。
2、继承语法
继承是所有OOP语言和Java语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当创建一个类时,总是在继承,因此,除非已明确指出要从其他类中继承,否则就是在隐式的从Java的标准根类Object进行继承。
组合的语法比较平实,但是继承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语法。在继承过程中, 需要先声明“新类与旧类相似”。这种声明是通过在类主体的左边花括号之前,书写后面紧随基类名称的关键字extends而实现的。当这么做时,会自动得到基类中所有的域和方法。
为了继承,一般规则是将所有的数据成员都指定为private,将所有的方法指定为public。可以将继承视作是对类的复用。Java用super关键字表示超类的意思。
在继承的过程中,并不一定非得使用基类的方法,也可以在导出类中添加新方法,其添加方式与在类中添加任意方法一样,即对其加以定义即可。
一、初始化基类
从外部来看,导出类就像是一个与基类具有相同接口的新类,或许还会有一些额外的方法和域。但继承并不只是复制基类的接口。当创建了一个导出类的对象时,该对象包含了一个基类的子对象。这个子对象与你用基类直接创建的对象是一样的。二者区别在于,后者来自于外部,而基类的子对象被包装在导出类对象内部。
当然,对基类子对象的正确初始化也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也仅有一种方法来保证这一点:在构造器中调用基类构造器来执行初始化,而基类构造器具有执行基类初始化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和能力。Java会自动在导出类的构造器中插入对基类构造器的调用。
构建过程是从基类“向外”扩散的,所以基类在导出类构造器可以访问它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初始化。即使你不为类创建构造器,编译器也会为你合成一个默认的构造器,该构造器将调用基类的构造器。
带参数的构造器
如果没有默认的基类构造器,或者想调用一个带参数的基类构造器,就必须用关键字super显式的编写调用基类构造器的语句,并且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