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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SAP逻辑中,当发货过账的时候,通过移动类型601,产生会计凭证如下
借:COGS
贷:库存
当开具销售发票时产生会计凭证如下
借:应收
贷:营收 (税就不提了)
在有些场景中发货与开票是有时间差,当时间差导致发货与开票跨月的时候,销售成本与收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这是违反会计准则的。通过简单的SAP配置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解释一下业务逻辑。COGS必须和billing在同一会计期间,所以发货的时候不能记入成本,只能采用一个中间科目,发出商品/在途商品等等(goods in transit)。
发货过账的时候会计凭证如下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
开票的时候
借:应收
贷:营收 (税就不提了)此部分不变
同时
借:COGS
贷:发出商品
如此成本与收入同时post,有一点值得注意,由于修改了601过账。当免费订单时(标准订单类型FD),由于不能开票,发出商品不能冲销,所以需要一个新的移动类型,新的schedule cat 和item cat以及 item cat的决定逻辑也需要修改。
要保证免费订单时候的会计凭证为
借:COGS
贷:库存
退货发生时:
将退货DELIVERY GR的时候会计凭证为
借:库存
贷:发出商品
如果需要开红票
则借:营收
同时:借:发出商品
如果使用免费后继交货(订单类型SD,一定要和FD区别开)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
业务解释到这里,下次继续上配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