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成本与收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一)

转自:http://space.itpub.net/561878/viewspace-687369

 

标准的SAP逻辑中,当发货过账的时候,通过移动类型601,产生会计凭证如下

借:COGS

贷:库存

当开具销售发票时产生会计凭证如下

借:应收

贷:营收 (税就不提了)

在有些场景中发货与开票是有时间差,当时间差导致发货与开票跨月的时候,销售成本与收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这是违反会计准则的。通过简单的SAP配置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解释一下业务逻辑。COGS必须和billing在同一会计期间,所以发货的时候不能记入成本,只能采用一个中间科目,发出商品/在途商品等等(goods in transit)。

发货过账的时候会计凭证如下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

开票的时候

借:应收

贷:营收 (税就不提了)此部分不变

同时

借:COGS

贷:发出商品

 

如此成本与收入同时post,有一点值得注意,由于修改了601过账。当免费订单时(标准订单类型FD),由于不能开票,发出商品不能冲销,所以需要一个新的移动类型,新的schedule cat 和item cat以及 item cat的决定逻辑也需要修改。

要保证免费订单时候的会计凭证为

借:COGS

贷:库存

 

退货发生时:

将退货DELIVERY GR的时候会计凭证为

借:库存

贷:发出商品

 

如果需要开红票

则借:营收

  贷:应收

同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

如果使用免费后继交货(订单类型SD,一定要和FD区别开)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

 

业务解释到这里,下次继续上配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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