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和全局变量
全局变量:
1.在主程序中定义的变量
2.这些变量在整个主程序和调用的生个子例程中均可见
局部变量:
1.在子例程中定义的变量称作局部变量;
2.这些变量只顾在于相关的子例程中(与形式参数相同),只能在子例程中使用。
注意:
1.当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时,在子例程中局部变量起作用,而全局变量的值不改变。
2.在子例程中对全局变量的值进行修改以后,其修改的值仅存在于子例程中。
2.子例程的调用
可以调用代码位于同一ABAP程序中的子例程(内部调用)
perform [using ]
[changing ]…
也可以调用代码位于其它ABAP程序中的子例程(外部调用)。
perform form in program prog
通过TCODE调用程序
通过CALL来实现对某TCODE中相对应的子例程的调用(BDC)。
CALL TRANSACTION TCode
使用submit方法调用另外一个程序
在ABAP中可以直接调用具体程序来实现该程序的所有功能,并提供程序执行中所需要输入的字段及参数
语法:
SUBMIT <程序名>.
3.子例程的调试
F5(单步调试) F6(跳过函数) F7(退出函数) F8(从一个断点到另外一个断点)
4.子程序
include程序 子程序
include programe(包含程序)
在ABAP4中可以使用INCLUDE加载另一个程序,通常用于共享数据项的定义
语法:
include
包含的程序中不能包含program 或report语句
包含程序不能调用自身
包含的程序必须包含完整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