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计算机硬件系统与通信系统的发展,分布式数据库应运而生。它是数据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的产物。所谓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就是由一组组成的,这些数据物理上分布在计算机网络的不同节点(也称为场地)上,逻辑上则同属于一个系统。分布式数据库实质上是指一个数据在多个不同地理位置存储的数据库。数据库的某一部分在一个位置存储和处理,数据库的其他部分在另外一个或多个位置存储和处理。
分布式数据库本身是分布的,能很好地适应一个单位的具体需求,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与能力来构建自己的分布式挽留过系统。如果经济比较紧张,开始时可以少建一些节点,以后需要扩大时再增加节点,因此灵活性好,可扩充性强。
由于数据是分布的,所以通常处理也是分布的,也就是说,位于本地计算机上的数据通常由本地计算机处理,降低了对网络服务器的处理要求,提高了整个系统的处理能力。
虽然数据相关,要为各个用户所共享,但是异地访问的数据往往比本地访问的数据要多得多,因而减少了通讯的开销,提高了系统的性能。
由于数据分布在不同位置的计算机上,若某些计算机出了故障,但其他节点计算机仍可以工作,因此不会导致整个数据的破坏。如果进一步采取数据冗余技术(例如,将某些重要数据定期补充到其他节点计算机上),则整个系统还可以具有一定的容错能力。
作为一个良好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需要很好地解决分布式数据库维护和数据一致性的问题,解决分布式环境下的数据安全保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