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与数字水印技术

版权保护与数字水印技术

                            作者:伯晓晨 沈林成 常文森

---- 中国古代印刷术的发明第一次使数字作品的大规模复制成为可能,印刷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最终导致了现代版权制度的建立。综观版权制度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版权制度与传播技术之间总是存在着微妙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传播技术的革命和传播方式的进步始终是推动版权制度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版权制度又对保护和促进传播技术的推广与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个世纪以来,无线电广播、电视、录像等新技术的产生都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过版权保护的困难,但最终都被版权制度所吸收和规范。近年来,数字化技术和Internet的飞速发展,在最大限度地拓宽权利人利益范围的同时,也带来了版权的危机。数字化技术精确、廉价、大规模的复制功能和Internet的全球传播能力都给现有版权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成为困扰各国政府、法律界、艺术界和计算机科学家的难题。
    
    数字技术与Internet的挑战
    ----现代版权制度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出现了专门的版权保护技术。在版权保护方面,法律与技术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补关系,当法律的威慑力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时,技术手段就用来弥补法律的不足。随着多媒体技术特别是声像数据压缩技术的发展,CD音乐、VCD/DVD影碟、电脑动画等数字化产品走进了人们的生活,Internet的迅猛发展更为数字作品的广泛传播创造了条件。相对于其他版权保护对象而言,数字作品有一系列突出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它很难得到现有版权制度的保护。
    
    ----1. 低廉的复制代价
    
    ----绘画、雕塑、书法等传统艺术品的复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以至于一些赝品本身也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但对于数字作品来说,即使是大批量复制,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一幅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电脑绘画作品,只要成为网页的一部分,在短时间内就会产生成千上万份拷贝,以至于无法分清谁是创作者,谁是复制者。廉价的复制不仅导致了盗版的猖獗,也给追查侵权行为造成了困难。
    
    ----2. 司法鉴定的困难
    
    ----针对纸质文书和传统艺术品的真伪辨别,目前的司法鉴定技术有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如纸张鉴定、笔迹鉴定等。而对于数字作品来说,原作与复制品百分之百相同,在理论上就不存在鉴别的可能。虽然文件本身还会携带诸如修改时间、所有者姓名、读写密码等附加信息,但这些信息很容易被篡改,只能构成一种脆弱的保护。原创者不仅可能“有理讲不清”,而且可能反遭诬告。因此,数字作品侵权的取证工作已经成为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的一个棘手问题。
    
    ----3.篡改方便
    
    ----对传统艺术品来说,篡改或引用是非常困难的,很难想像谁能够将达芬奇的油画剪切一部分贴到自己的作品中。然而,数字作品几乎允许一切可能形式的编辑,这就使原作品的完整性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也模糊了侵权使用与合理使用之间的界线。
    
    ----4.网页保护的难题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Internet成为企业的生命线,网页的保护十分重要。除了作为企业的网上门户之外,网页本身还凝结着设计者的智慧和劳动,这种智慧和劳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网页的保护既是知识产权保护又是商业利润保护,它必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防篡改,二是防盗用。目前的网络安全技术还缺乏对于网页篡改的自动侦测机制,加之一些网站疏于管理,往往一个网页被黑客篡改了数小时后才被发现,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对于网页资源的盗用,目前也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1999年国内几起重大网页侵权案的顺利裁定,与其说是侵权取证技术的胜利,不如说是原告的企业声誉起了主要作用。
    
    基于数字水印的版权保护
    ----数字水印技术之所以在近几年中以惊人的速度发展,除了军事、安全方面的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动力就是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的需要。为了解决日趋复杂的版权纠纷问题,现代版权法中出现了所谓“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 两个新概念。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是版权人采取的权利保护及标示措施,这两个新概念出现在版权法中,是版权保护制度在新技术条件下的发展。数字水印不仅可以作为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而且还提供了对版权管理信息及我国特有的“行政管理信息”的全面支持。
    ----1. 篡改提示与完整性保护
    
    ----“脆弱水印”作为数字水印的一个重要研究分枝,可以用于保护数字作品的完整性。脆弱水印是由数字作品的原始数据通过一个散列函数得到的,隐藏在公开发布的数字作品中。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媒体一旦遭到篡改攻击,哪怕是很小的改动,都会破坏脆弱数字水印。完整性检测程序通过读取数字作品中的水印就可以判断数据是否已经被篡改。
    
    ----对于网页保护来说,可以定时检测隐藏在网页中的数字水印,如果遭受攻击,系统就能及时报警或自动修复。
    
    ----2. 充当权利管理信息
    
    ----权利管理信息是指作品上标示的权利人姓名、创作时间等信息,主要用于保护版权人的经济利益。版权法对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署名权的作用。
    
    ----在数字作品上直接标示权利管理信息会明显损害作品的质量,而利用文件的附加信息标示版权又很不安全。相比之下,在不过多损害作品质量的前提下,使用数字水印技术将权利管理信息秘密嵌入数据中,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解决方案。首先,数字水印是不可见或不可听的,因而对消费者的利益不构成侵害;其次,数字水印具有几乎不可破译性,偷换水印的难度非常大,权利管理信息非常安全。此外,随着数字水印技术研究的深入,数字水印抗各种信号变形的能力越来越强,若想通过主动攻击去除权利管理信息,则不得不以严重损害作品的质量为代价,从而难以对权利人的经济利益构成威胁。
    
    ----3. “行政管理信息”与数字水印
    
    ----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来说,权利管理信息还是新概念,但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信息”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署名权的作用。与权利管理信息不同,行政管理信息的标注不是著作者完成的,而是一种国家行为。早在 1995年,我国就规定国内激光数码存储盘片的复制生产单位必须在其生产模具上刻蚀“来源识别码”,即SID码。
    
    ----与权利管理信息相同,数字水印也是对数字作品标识行政管理信息的理想技术途径。
    
    面向攻击的解决方案
    ----与密码技术类似,数字水印在实际应用中必然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攻击。盗版带来的巨大利润与对新技术的好奇都会成为攻击版权保护水印的动机。目前在数字水印的研究中,难以解决的是以下几种攻击:
    ----1. 二次水印攻击
    
    ----真正安全的数字水印技术应该是公开算法的,其安全性仅依赖于产生水印的密钥。但公开算法也会导致技术的失控,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力破解别人的水印,但每一个能读懂水印算法的人都可以在已经隐藏了水印的数字作品中加入自己的水印,从而导致权利管理信息标示的混乱。解决二次水印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数字水印技术,这一直是数字水印技术研究的焦点之一。
    
    ----2.拼接攻击
    
    ----网页资源的盗用者可以将盗取的数字图像或声音分割成若干小文件,而后在网页上拼接起来,这样并不影响视觉和听觉效果,但却对大多数数字水印算法构成了威胁。
    
    ----抗拼接攻击的数字水印在编码时一定存在冗余数据,而冗余数据过多又会影响水印的信息量。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也是研究者需要考虑的。
    
    ----3. 多图平均攻击
    
    ----如果攻击者通过合法途径得到了含有水印的同一数字作品的多个拷贝,则他可以对这些复制品进行平均操作,利用水印的随机性去除水印。
    
    ----解决多图平均攻击的途径是采用“基于内容”的数字水印,使数字水印与媒体数据有一定程度的相关,这种与内容相关的隐藏信息可以抗多图平均攻击。
    
    标准化
    ----作为一项关系司法认证的技术,尤其是作为标示行政管理信息的手段,数字水印的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水印技术标准化还意味着相应产品的垄断,谁的技术成为法律认可的标准,谁就理所当然地享有巨大的市场份额。正因如此,IBM、NEC等信息产业巨头一直在积极参与有关版权保护水印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1998年,美国版权保护技术组织(CPTWG)成立了数据隐藏小组(DHSG),着手制定版权保护水印的技术标准。在来自各大公司的7份技术方案中,DHSG确定了其中三个作为候选标准。这三个方案是:
    
    a.. IBM与NEC共同制定的技术方案;
    b.. Macrovision、Digimarc和Philips联合制定的方案;
    c.. Hitachi、Pioneer和Sony共同制定的方案。
    ----虽然DHSG进行了大量的技术调研,但它并没有制定技术标准的权利,最终决定数字水印标准的是美国版权保护顾问委员会(CPAC)。IBM、 HP、Apple、Microsoft、Intel、Zoran、ATI Tech.、Mediamatics 和STMicroelectronics 等多家知名企业都是该委员会的会员。
    
    ----另外,设在伦敦的国际摄影行业联盟(IFPI)和数字视听委员会(DAVIC)也开始了数字水印标准的制定。
    
    ----尽管至今还没有形成数字水印的最终技术标准,但DHSG 已经明确了用于版权保护的数字水印必须满足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
    
    a.. 隐藏于数字作品中且不可感知;
    b.. 可以被专用的数字电路识别;
    c.. 不必获取完整数据,仅从数据流中即可检测到数字水印;
    d.. 可以标记“未曾复制”、“只可复制一次”和“不能再复制”等复制信息
    ;
    e.. 漏检概率低; <>li对于常用的信号处理过程具有鲁棒性;
    f.. 水印内容(字段)的设计必须合理;
    g.. 必须使用成熟的技术嵌入或检测水印。
    ----在我国,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只有深入开展数字水印技术的研究,尽快制定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印标准,才能使我们在未来可能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中取得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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