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关键字abstract是与final具有完全相反的作用。
抽象类中的成员变量是所有其子类共有的属性。
抽象类不能进行实例化,即不能进行 new Car()之类的操作。
不能把一个类同时标识为abstract和final。
抽象方法是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用‘,’表示声明结束。
抽象方法只能存在抽象的类中。当然抽象的类中是可以有非抽象方法的,抽象类中的非抽象方法往往是抽象类未来子类都有的。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也是没有方法体的。
提示:抽象方法是不能用private来修饰的,因为抽象方法需要在未来子类中继承并重写方法的具体实现。
当非抽象类继承自抽象类时,必须实现其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以及其父类所继承的(父类的)抽象方法。
同样,abstract不能与synchronized关键字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