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查企业如何申请进京指标,这方面资料很少,找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大致摸到门道了,下一步可以安排刘总管尝试申请下了。
1、北京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致会在每年的10月下旬(有时会在11月),发出下一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如海淀区:关于海淀区用人单位2015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jhd.gov.cn/govinfo/auto4496/201410/t20141023_639064.html?keywords=+%E6%AF%95%E4%B8%9A%E7%94%9F%E9%9C%80%E6%B1%82%E7%BB%9F%E8%AE%A1
如: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关于开展2015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2015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jsjs.gov.cn/tzgg/zp/20141028/97121.shtml
2、通知一般都发布在各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部分
如海淀区:http://www.bjhd.gov.cn/govinfo/
石景山区:http://www.bjsjs.gov.cn/tzgg/
3、申报时间:一般从通知发布到截止时间不到一个月
4、简要申报流程:
4.1、用人单位登录2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www.bjld.gov.cn/bys)进行单位信息注册或者进行信息更新,并及时报送系统相关审核材料
4.2、用人单位,需报送《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使用情况及需求计划申报表》,表格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系统注册审核通过后,应及时网上申报,填写要求的表。
5、其他:
5.1 是国家高新企业也很难申请到进京指标,因为指标实在是太少,企业太多
5.2 年龄限制:本科 24周岁 硕士:27周岁 博士:35周岁
北京市2013年即对市属单位明确要求年龄限制,之前无年龄限制的非市属单位,比如国家公务员、国资委负责的央企国企、部属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等也貌似收紧了,部分国企央、企加入了年龄限制。http://news.qq.com/a/20150213/004727.htm
附:于海淀区用人单位2015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了解海淀区各用人单位近三年接收使用高校毕业生情况和未来三年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以及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2015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海淀实际,现就报送2015年毕业生岗位需求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海淀区正常缴纳税费、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已安排2015年应届毕业生接收计划的用人单位,均应参加此次统计。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7日。
三、工作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2014年启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www.bjld.gov.cn/bys)进行单位信息注册或者进行信息更新,并及时报送系统相关审核材料(详见附件一)。
2、2015年度有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的用人单位,需报送《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使用情况及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二),表格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以单位名称重命名,同步发送至hdrfb2011@163.com。
3、用人单位系统注册审核通过后,应及时网上申报,填写以下报表:《2012-2014年度接收毕业生情况调查表》、《接收使用毕业生情况及满意度调查问卷》、2015-2017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2015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2015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计划申报两项工作系同步部署,分别开展。前者重在统计全面信息,不区分拟接收毕业生的生源地,要全面统计本单位的毕业生岗位需求;后者重在有需求的用人单位申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制定。
(二)用人单位不得向多家主管单位同时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对于需要变更主管单位的用人单位,在申报渠道中选择所属的主管单位,待审核通过后申报;2014年度已通过此系统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因落户工作尚未完成,须通过原主管单位申报。未按期、未按要求报送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分配2015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控制数。未列入申报计划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引进。
(三)区人力社保局将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近三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用人单位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存在瞒报漏报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中止用人单位办理各项人才服务业务权限,并将用人单位列入限制名单,限制期一般不低于两年。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离职率较高的,将影响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申报。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209室
咨询电话: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 88506293
海淀区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88506156
附件一:注册单位信息指南
附件二:《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使用情况及需求计划申报表》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一:
注册单位信息指南
2014年启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www.bjld.gov.cn/bys),已在新系统注册通过的用人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但应及时检查、更新“系统”中原填写的各项信息,做到与当前实际情况一致。
新注册的用人单位登录“系统”,点击“用人单位注册”,选择用人单位申报渠道,设置主管单位为“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区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不用选择二级主管单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注册完毕后需报送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管理权限的,提交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1.单位性质:分为非公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计划5项,其中的专项计划为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科研助理等特定项目,各用人单位都不应选择此项。
2.组织机构代码:是区分每个用人单位的重要选项,请准确填写。
3.联系人:用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的姓名,不能是尊称,张先生、王小姐、李经理、赵老师等都应避免。
4.员工人数和注册资金:应如实填写、务必准确。
5.单位主营业务:可以参照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填写主要内容。
6.核心专业:可选择三个与本单位主营业务一致的专业作为核心专业供上级单位参考,具体到专业子类即可,如:工学大类里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子类。
7.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填写有误的,将影响落户。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落户的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选择相应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即可。如毕业生户口落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应选择“海淀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或“海淀分局上地派出所”(建议驻北部地区的用人单位选择上地派出所)。
8.单位户籍地址:填写有误的,将影响落户。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登记的户籍地址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无集体户且委托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请务必填写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地址,四季青派出所对应“单位户籍地址”为:西四环北路73号,上地派出所对应“单位户籍地址”为:上地信息路19号。
9.用户名和密码: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注意保密留存。如忘记密码,可在“系统”登录界面使用“用人单位密码重置”找回;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携带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写明具体原因和改进措施),《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209室修改。
附件下载: 附件二: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使用情况及需求计划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