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是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领域的重要行政法规,从合规视角看,该条例在多个方面有着详细且严格的规定,以下是深度分析:
1. 适用范围与主体责任:
适用范围:
境内适用: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这意味着国内的各类网络数据处理行为,无论是企业、机构还是个人的相关活动,都需要遵循条例的规定。
境外关联适用:在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如果是为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也需遵守本条例。并且在境外开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体现了对我国数据主权的维护,即使数据处理活动在境外进行,只要与我国相关,就受到条例的约束。
主体责任:条例沿用“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概念,将“网络数据处理者”定义为“在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个人、组织”,凸显了数据处理者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的控制性作用。数据处理者对所处理网络数据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处置数据安全事件等。
2. 一般规定与禁止性条款:
合法性要求:强调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利用网络数据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网络数据、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数据等行为。同时,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这些非法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网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义务:
网络数据处理者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这确保了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基本安全性能,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
当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还应在 24 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一规定要求数据处理者及时应对安全风险,保障用户权益和国家利益。
3. 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处理规则与告知义务: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和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网络数据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需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方式依法向个人告知。并且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应当集中公开展示、易于访问并置于醒目位置,内容要明确具体、清晰易懂,保障个人的知情权。
支持个人行使权利: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提供便捷的支持个人行使权利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个人的合理请求。这确保了个人能够依法行使对自己个人信息的查询、更正、删除等权利。
自动化采集技术的限制:明确使用自动化采集技术等采集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因使用自动化采集技术等无法避免采集到非必要个人信息或者未依法取得个人同意的个人信息,以及个人注销账号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删除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和滥用。
4. 重要数据安全制度:
目录制定与申报义务:明确制定重要数据目录的职责要求,规定网络数据处理者有识别、申报重要数据的义务。这有助于明确哪些数据属于重要数据,以便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
管理机构与负责人责任: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成立数据安全管理机构。数据安全管理机构在数据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研究提出数据安全相关重大决策建议、制定实施数据安全保护计划和应急预案、开展风险监测与处置、组织培训演练等活动、受理处置投诉举报、报告数据安全情况等职责,确保重要数据的安全管理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
风险评估要求:明确重要数据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数据处理者需要定期对重要数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提高重要数据的安全性。
5. 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规定:
出境条件:明确网络数据处理者可以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规定可以按照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了合法的途径。
安全评估与申报:规定未被相关地区、部门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不需要将其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但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一定数量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需要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确保跨境数据的安全。
跨境安全网关: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予以阻断传播,加强了对跨境数据的监管和安全防护。
6. 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
第三方责任:规定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明确了这些主体在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防止因第三方的不当行为导致数据安全问题。
自动化决策与推送规则:明确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的规则,防止平台利用自动化决策技术对个人进行不合理的信息推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责任报告:规定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需要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加强对大型平台的监管,促使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