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热烈祝贺Google收购Verycd,兼谈P2P发展模式

作者 曹德衡 于 2006年04月01日 22:30:00 (1534 次阅读)

今天在网上看到消息,Google收购了Verycd,并且为了避开愚人节的嫌疑,特地在3.31日发布消息,新的媒体搜索emule.google.com很快就要上线了。

首先对Verycd表示由衷的祝贺,作为所谓“Web 2.0”阵营中的代表性公司,Verycd一直有一种圈内少有的务实精神,几年来一直踏踏实实的做着技术,verycd.com虽然很少有公开的宣传,但是网站的人气有目共睹,作为技术人员,我一直对这样“有技术含量”的创新充满向往:),真正成功的技术除了拥有良好的UI界面与高超的技术以外,还必须拥有真正可以让会员自己运营起来的方法,也就是我们前段时间一直在说的OPW。Verycd就拥有这样的OPW,别看他的会员需要邀请才能加入,但这并不妨碍他网站上每天大量的资源更新。
从Verycd目前的情况看,他们的技术分为三部分。
emule的中文化
verycd.com的网站的搭建
搜索技术
google的介入毫无疑问会极大的提高verycd的技术力量,尤其是在搜索技术上,emule.google.com也会给整个emule项目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emule超过bt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不过对于google来说,他们这一步也许会给自己带来一些新的麻烦。目前在verycd上的资源可以说99%都是有版权问题的,以google树大招风的身份来说,他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如何给p2p技术定位,维持现状的话,无异于给自己找麻烦。

其实我一直很欣赏google对于mp3的态度,当baidu之流无视于版权问题拼命推广他的mp3搜索的时候,google没有盲目跟进,即使把这块市场放弃也不进入。其实对于google来说,做一个mp3搜索简直没有任何难度,跟玩儿似的,但是考虑到知识产权问题,以及自己的公正形象,他们不做单独的搜索功能。而看baidu,不但作了搜索,还把人家的资源贴上baidu标签,所以活该被唱片公司告。而且他们的行为不但损害了唱片公司的利益也得罪了最广大的小网站站长的利益,因为他们非常可耻的从人家网站上窃取了资源来为自己服务。Yahoo……虽然做了一些事情想把自己跟盗版mp3的关系撇清,不过此地无银300两,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而且为了维持自己在中国市场的份额,还不得不硬着头皮做下去。



回过头来说verycd,刚才说了他们现有的资源是侵权的,那么google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做?根据我的猜测,他们很可能像对待mp3一样,采取比较松散的形式来运作emule.google.com。这么说可能比较笼统,具体一点,emule.google.com绝对不会像verycd.com一样,把什么热门资源都放在页面上让大家下载,而是让客户通过搜索界面直接搜索关键字来获得下载。不过和mp3不同的是,emule的下载必定是通过一个url的形式来表现的,不像mp3文件,有一个最终的网站作为宿主,所以这么做的话,google还是摆脱不了侵权的问题。更麻烦的问题在于,对于p2p下载,美国已经作出过法律裁决,即使文件不在google的服务器上,google仍然需要为此负责,napster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而在美国,出现知识产权相关的官司是最麻烦的,对于google这么一个口碑极好的公司来说绝对是个大问题。补充:如果google完全按照目前mp3的模式来运作emule.google.com的话,他们就没有必要收购verycd了,维持现状就可以了。



由此,我觉得还有另外一条路,这条路可以避开知识产权,但是极有可能让google丧失现有的verycd用户群。emule像napster一样,对有知识产权问题的东西作过滤,让emule成为一个单纯的p2p文件交换机制,所有提供文件共享的人,只能提供没有版权问题的文件,比如自己声明放弃版权或者放弃网络传播版权的作品或是遵守某一个类似GNU、CPL的协议。emule.google.com还是按照verycd.com目前的形式来运营,只不过运营的内容换成了“网友自己制作的产品”。这样一来,google就不会有什么版权问题了,而且google转而从做技术变成了做文化。



这个方法对于google来说,需要冒很大风险,因为谁都不知道这种“草根”形式的产品是否足以支撑起一个产业。不过从我的观点来看,这也同样会是google的一次机会。

对现在的娱乐产业来说,互联网真的是一个让他们又爱又恨的东西,一方面互联网给他们提供了新的宣传平台,另一方面,互联网上的mp3,DVDrip在几年内给娱乐产业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不要说国外了,光在中国,10年前一张唱片还很有可能卖出几十万张甚至上百万张,但是,现在能卖5万以上就属于奇迹了。这样发展下去的结果必然是一个行业的消失,这个情况其实也是大众不愿意看到的,总不能号召大家业余时间都上网看帖子娱乐吧。所以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会比现在更加严厉,付费的下载中就将成为主流。很久以前我就考虑过p2p将来可能的模式,比较理想的情况是,使用p2p下载可以变成一种低成本的销售模式。

举个例子来说,我从iTune下载一首歌可能需要3$,但是如果我把这首歌放到emule上,其他人下载这首歌的时候同样需要付费,同样是3$一首歌,但是不同的是,如果我把这首歌分享给5个人下载,那么根据我提供的文件大小比例,我可以从每首歌的收入中分得一部分作为我自己的提成,最终也许我只花了1$甚至更少的钱就获得了这首歌,而我需要做的只不过是帮助唱片公司把这首歌分享出去。对于唱片公司来说,这么做也是非常合理的,虽然每首歌的价格比以前低,但是也许可以获得更多的客户,而且可以通过某些限制,比如每首歌最低不能低于0.5$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同时由于减少了中间的多级代理以及唱片印刷、制作成本,还是可以保证自己的收益的。该模式同样适用于电影甚至软件行业。可惜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来说,如何精确计费还远远不能实现。

另外一个方面,对于用户自己发布的“放弃版权或者共享版权”的产品,可以在P2P世界中自由传播,对于更多的个人用户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原本必须依托一个行业来实现的事情,现在只需要自己动手就可以实现了,而且极有可能一下子走红,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比如芙蓉姐姐、一个馒头。在我看来,这才是所谓Web2.0的真正意义。



前面说的这些是我自己对于p2p的一些预测,虽然说技术上现在还不能实现,不过既然Google都进来了,技术的实现也许是指日可待的,毕竟,技术就是那么一个东西,没有技术做不到的事情,只是投入和产出的比例而以:)



今天说得有点多,一下子自己都没办法完全消化,下次再整理一下头绪,详细地说一下P2P。



本文完全原创,欢迎大家转载,但是请标明出处以及本人email:wingoffire2@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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