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方法:
在一个方法中不使用方法体(不能使用{}的)就是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必须使用抽象关键词abstract修饰;
2.抽象类:如果一个类中有一个抽象方法的存在这个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也必须使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
注意事项:
1.只要使用abstract修饰的类就是抽象类;
2.抽象类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类(特殊在其中可以包含抽象方法;);
3.除了在抽象类中可以有抽象方法外,其它的与正常的类完全一样;
4.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对象;
5.继承抽象类时,子类必须将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完全覆盖,即全部重写(加上方法体);
6.子类必须全部实现(覆盖重写)抽象方法,如果只实现部分,这个子类中就还存在抽象方法也就
无法创建对象;
抽象方法的作用:
抽象方法规定了子类必须有这个方法的实现,功能交给子类去实现;
只写出来结构,功能交给子类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实现;
抽象类的作用:
是一种规范,要求子类的结构必须存在特定的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
抽象类是不能用final关键字的,因为抽象类的作用本来就是要用来继承去实现的,而final关键字修饰后,该类则不可被继承,两者相互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