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和long raw分别允许我们在数据库中保存2G的字符和二进制数据。但在PL/SQL类型允许的最大长度只有32760个字符,比varchar2和raw支持的32767个字符还要短。如果你使用的是8i或以后的版本的话,建议避免使用long类型。oracle不推荐使用long和long raw,这两个都是废弃的类型,现在还提供这两个类型完全是为了向后兼容。
LONG 数据类型中存储的是可变长字符串,最大长度限制是2GB。
限制:
1、一个表中只能包含一个 LONG 类型的列。
2、不能索引LONG类型列。
3、不能将含有LONG类型列的表作聚簇。
4、不能在SQL*Plus中将LONG类型列的数值插入到另一个表格中,如insert into ...select。
5、不能在SQL*Plus中通过查询其他表的方式来创建LONG类型列,如create table as select。
6、不能对LONG类型列加约束条件(NULL、NOT NULL、DEFAULT除外),如:关键字列(PRIMARY KEY)不能是 LONG 数据类型。
7、LONG类型列不能用在Select的以下子句中:where、group by、order by,以及带有distinct的select语句中。
8、LONG类型列不能用于分布查询。
来自 “ ITPUB博客 ” ,链接:http://blog.itpub.net/27003343/viewspace-758339/,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转载于:http://blog.itpub.net/27003343/viewspace-75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