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理js的时候发现,ie左下脚的总是弹出警告,说某个对象不存在,后来发现是自己在设计代码的时候,没有把按钮对象转为全局的。具体的代码如下:
ie提示:(代码红色的地方标记)第100行的的对象a不存在,这里一定要注意提示的代码行:100行,不是你的源码文件a.jsp的第100行而是你在iE上用浏览器查看IE源码的文件的100行,具体可以是鼠标右键 -> 查看源文件的第100行:
funcation do(){............
a.document.location.href = url;
......................
}
....................
..........................
解决办法:设置按钮对象a,为全局变量::(代码绿色的地方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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