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在子类中可以根据需要对从父类中继承来的方法进行改造,也称 为方法的重置、覆盖。在程序执行时,子类的方法将覆盖父类的方法。
首先写了Person类,然后写Student类继承,最后有一个Test用于测试
- Person类
- Student类(未重写)
3.Test测试类
运行结果
重写
重写之后Test运行结果:(除了对Student类的重写,其他的代码不变)
- 重写的应用:重写以后,当前创建子类对象以后,通过子类对象调用父类中同名同参的方法时,实际执行的是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当然,去创建父类对象,调用的重写过的方法,还是以前的方法不变)
重写的规定
方法的声明: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方法体}
约定俗成:子类中的叫重写的方法,父类中的叫被重写的方法
要求
- 子类重写的方法必须和父类被重写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称、参数列表
-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不能大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返回值类型是void,则子类重写方法的返回值也只能是void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A类型,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可以是A类或者A类的子类(所有类都是object类的子类)
如果返回值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的情况下:则子类重写的返回值类型,必须是相同的基本数据类型
子类重写的方法使用的访问权限不能小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不小于被重写的方法)
特殊情况:子类不能重写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权限的方法
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不能大于父类被重写方法的异常(异常后续单独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