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2 运行 应收款传送至金税接口 请求运行正常,但是查看输出有未能传送的事务处理。错误信息如下:
增值税登记对于此税行不可用。未传送整张发票。请复查并更正税则“确定纳税登记”的设置,然后重新运行此传送。(NUM=1) (TAXTYPE=VAT)
参考metalink内容:
How is ZX_LINES. HQ_ESTB_REG_NUMBER Populated? (文档 ID 1903430.1)
解决办法:
进入职责:税务管理员-->交易方-->交易方税务配置文件
按照交易方类型为:第一交易方法人机构
交易方名称选择相应的出问题的OU的名称。
查找后,更新税务配置文件。如下图:
在纳税登记的Tab页面上,若没有创建一个新的纳税登记,可仿造其他事业部的配置进行配置。
配置完后需要全部点击应用保存才会生效。
生效后需要对原来出错的事务处理发票重新进行事务处理,才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