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在危难之时将家族业务托付于陈晓,但陈贼丧失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勾结外贼,卖主求荣,若此贼可赢,后果是恶劣的,因为那将颠覆中华民族数千年传承的道德价值观--“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同时他也将打击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脆弱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家族及类家族企业将从根本上对职业经理人丧失信任,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也将受挫,再上升到更高的层面上讲,我们改革开放30年所进行的事业也会倒退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因为这将进一步诱使人们为了钱泯灭人性、丧尽天良、无所不用其极。黄虽有罪,也应受惩罚,但不应该是以陈贼获胜的方法接受惩罚,陈若赢必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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