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提出一个这样的问题?
在系统默认的业务组之外(定义每个业务组BG后,系统默认自动创建其对应的默认业务组。),自己新定义了一个职务组,,并在新建的职务组下定义职务。
但是,在定义职位时,选择关联的职务时,却不能选择新建职务组下的职务。
那到底定义职位时,关联的职务来自哪里?其实,Oracle EBS是设定了这里的职务只能来源于定义于默认职务组下的职务。
EBS关于职务具体的设计逻辑如下:
每个职务均保存在职务组中。职务组用来将类型相似的职务存储在一个组中。在 Oracle HRMS 中创建的所有标准职务(即那些定义雇佣人员履行的职责的职务)必须存储在默认的 HR 职务组中。为业务组自动创建的职务组将获得与业务组相同的显示名称。职务组的内部名称格式为 HR_,例如,HR_2273。
只有在默认的 HR 职务组中输入的职务才可用于 Oracle HRMS 的其它窗口,如“职位”、“能力”或“分配”窗口。
Oracle HRMS 中可访问默认的 HR 职务组以外的职务的窗口只有“附加职责”窗口和“选举”窗口。
职务组与业务组BG
一般定义的职务组下的职务,只能在创建该职务组的业务组BG范围内使用。如果我们要定义全局皆可使用的职务组,则要对配置文件进行设置。
而企业使用职务组的方式由“HR:交叉业务组”配置文件选项的设置决定。如果该配置文件选项设置为“是”,则可以创建系统中所有业务组均可访问的全局职务组。如果设置为“否”,则只能创建在业务组内使用的职务组。
注:HR 默认职务组特定于业务组,因此存放在其中的所有职务只能在业务组中使用。全局职务组只适用于 Oracle HRMS 和 Oracle Projects 内的附加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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