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和emacs被分别被称为编辑器之神和神之编辑器。vi的入门精通都很难,emacs入门容易,精通难;vi使用起来不停地切换模式,而emacs则不停地ctrl,meta等组合键。因此,高德纳大师说操作Emacs,就像弹奏管风琴。
vi是有模式的,因此他很少使用组合键,编辑起来确实要高效,而我厌烦不停的模式切换。选择了emacs。很巧,在国外,几乎所有的大师都是使用emacs的,James Gosling们(Java语言设计者),Donald Knuth们(),Jamie Zawinski们,Eric Benson们。我觉得真正的工程师用Emacs。emacs是那种能让你用上100年的编辑器。
接下来介绍如何使用emacs来编写,编译,运行c程序。(先声明下,这是写给初学者看的。):
1.进入emacs 后,C-x,C-f找到文件或新建文件
然后编写程序,如hello.c
2.保存所编写的程序,命令是
C-x,C-s,
3.编译程序。通过命令
M-x shell或
M-x eshell进行shell模式,
然后使用gcc -Wall -o hello hello.c进行编译,如果没有安装gcc,请先安装gcc。
4.运行:./hello 即可运行编译好的可执行程序
5.切换回编辑区:
c-x b ’buffername‘可以切换到某个buffer,如要切换回刚才那个hello.c编辑区,输入c-x b "buffername"。有木有发现,emacs比vi好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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