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频繁跳槽也要纳入征信系统?刚看到这个信息的时候确实有点吃惊,我们都知道征信系统一般只会记录是一个人的信贷记录,信用卡记录,以及法院税收等政府部门的不良记录,对于将频繁跳槽纳入征信系统,这个还是第1次听说。
而浙江之所以考虑将频繁跳槽纳入征信系统,因为目前有些企业反馈员工频繁的跳槽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但企业却无可奈何。对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平安回应称“员工要走,我们接下来也有制约措施,我们马上要推进人社的信用体系建设,对单位和个人我们都要建立信用体系,这个个人要是频繁辞职和就业的话,那肯定他的信用成问题了。”
对于将频繁跳槽的人纳入征信系统进行惩戒,我认为这个做法有点不太妥当,弄不好还会适得其反。
虽然员工频繁的跳槽确实会给企业造成不少的损失,比如一个员工刚进企业两三个月,根本没有给企业带来什么贡献,企业却要支付他日常的工资社保等成本,如果按照一个人一个月5000块钱计算,那三个月跳槽企业就要付出15000元的成本,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如果一年当中有个500个人频繁的跳槽,那无形当中企业就要承担750万的损失,这个损失对于大企业来说可能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那些初创企业来说,一年要是有个20个人刚进来就频繁跳槽,那些无形当中就要承担30万的成本,这对一些小微企业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所以如何遏制频繁跳槽这种现象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对一些80后90后来说,他们稍微不如意就跳槽,很随意,而企业却要被为他们的随意买单,所以如何遏制这些人频繁跳槽确实相同的头脑的一件事情。
但我认为将这些频繁跳槽纳入征信系统,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首先跳不跳槽是员工的选择权。如果将频繁跳槽的人纳入征信系统,那就有点违背员工自由选择的意思。
其次,有些人频繁跳槽并不代表这个人没有信用。我们都知道征信系统最大的目的就是记录大家信用信息,征信体现出来的一些不良信息可以反映出这个人不讲诚信。但是一个人讲不讲诚信,跟他频繁跳槽我觉得没有必然的联系。
再一个,如果限制大家跳槽会造成人力资源的一种不合理浪费。人才资源自由流动本来就是一种市场行为,很多人之所以频繁跳槽,更多的时候是因为公司给的待遇或者环境不合意,而且很多人在进入一个新公司之前,对这个企业都不是很了解,有些企业在招聘的过程中信誓旦旦说什么都能给到,但是当一个员工真正的进去之后才发现什么都给不了。这时候如果限制员工离职,那就会造成一种资源上的浪费。比如一个有卓越才能的人进入到一家小公司里面,最开始因为不了解才进去的,而进去之后才发现这家公司管理或者待遇各方面都不如意,自己的能力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这时候他可能碍于跳槽会影响自己的征信而不敢跳槽,那这个人力资源就会造成浪费。
解决员工频繁跳槽,不仅要从企业本身找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规范的社会就业系统。
我觉得解决员工频繁跳槽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不能用上征信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解决,这种方法只能治标不治本。
想要解决员工频繁跳槽这种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就业系统。把一个人的就业行为以及企业行为统一纳入到系统上面,让双方都处于一个透明的状态,只有双方在彼此了解的情况下,才能减少频繁跳槽这种现象的发生,而且通过这种就业系统信息更加透明化,企业可以做出更加合理的选择。
当然短期之内要建立这样一个就业系统明显是不可能。不过可以从双方签订合同这一块入手,比如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用明显的条例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企业如果满足员工相关要求的条件情况下,如果员工工作不满一年就离职的,将要支付给企业10%的已付工资等等。如果这个条例双方都能接受那就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双方接受不了那就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