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Java抽象类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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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
这是可以进行向上抽取。这时,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
抽象:看不懂。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和实例化对象。因为抽象类本身就是不完整的。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
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
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
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
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个了抽象函数。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
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练习:
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
final: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不能被继承)。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一定要被继承)。
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
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
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
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抽象类是一个父类,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
*/
abstract class Student //抽象父类
{
abstract final void study(); //抽象方法
//abstract void study1();
void sleep()
{
System.out.println("躺着");
}
}
/*
class ChongCiStudent extends Student //抽象类的子类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chongci study");
}
}
class BaseStudent extends Student //抽象类的子类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base study");
}
}
class AdvStudent extends Student //抽象类的子类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adv study");
}
}
*/
class Abstract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udent();
//new BaseStudent().stud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