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可以说父类是对子类的泛化,当子类继承拉父类以后则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成员;
注意:在继承中访问修饰符只是限制访问他不影响继承;
当一个子类被实例化的时候首先实例化他的父类,在实例化父类的时候首先在父类中寻找与子类中具有相同参数的构造函数如果找不到则直接调用不到参数的构造函数;
在子类中可以用base();关键字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重写
简单的说就是在父类里面改写父类的方法,让父类的方法表现出子类的特征;
实现方式一
可以把父类定义为abstract函数然后去重写他的方法;
同时也可以把父类里的方法定义为虚函数就可以重写拉;
来自 “ ITPUB博客 ” ,链接:http://blog.itpub.net/12639172/viewspace-465887/,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转载于:http://blog.itpub.net/12639172/viewspace-46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