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ash下变量设定规则:
1.变量与变量内容以等号“=”来连接;
2.等号两边不能直接接空格符;
3.若有空格符可以使用双引号“””或单引号“‘”来将变量内容结合起来,但需要特别留意,双引号内的特殊字 符可以保有变量特性,但是单引号内的特殊字符仅为一般字符;
4.变量名称只能是英文字母与数字,但是数字不能是开头字符;
5.必要时需要以跳脱字符“/”来将特殊符号(如Enter,$,/,空格符,等)变成一般符号;
6.在一串指令中,还需要藉由其它的指令提供的信息,可以使用quote‘command’;
7.若该变量为扩增变量内容时,则需以双引号及$变量名称如:“$PATH”:/home继续累加内容;
8.若该变量需要在其他子程序执行,则需要以export来使变量可以动作,如“export PATH”;
9.通常大写字符为系统预设变量,自行设定变量可以使用小写字符,方便判断(纯粹依照使用者兴趣与嗜好);
10.取消变量的方法为:“unset 变量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