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宝宝发热了,美林没用,用了同一公司(上海强生制药)生产的泰诺林,在我去药店买药的时候,我本来只打算找美林的,无意中发现柜台上的泰诺林,包装盒上有小宝宝的头像标志和幼儿退热的明显字样,于是买了泰诺林。回家后仔细阅读了说明书,说明书上对用量方面,最低年龄是2-3岁,体重12-14公斤,剂量1-1.5毫升。可凡凡还不到一岁,体重离12也差1.5斤,该用多少呢?
照着说明书上的电话,我咨询了了强生制药。电话那头,一位操着上海口音,听起来也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很耐心也很仔细的回答了我的问题。总结如下:美林和泰诺林同为上海强生制药生产的退热药,化学方程式不同,如果发热体温超过39度,用美林,如果发热体温在38-39度,用泰诺林。二者都可以用于宝宝也可用于成人,用于宝宝时,月龄和体表皮肤面积是不好换算的,所以通常用体重。如果需要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天,每天之中不能超过4次。以宝宝为例,当发热体温不同时,选择不同药,剂量也是不同的。凡凡21斤,如果用泰诺林每次1.2-1.5毫升,如果是美林每次1.5毫升。泰诺林最短药效也能达到5小时,和美林都不妨在家里备上一点。
放下电话前,上海老太强调,退热要不像其他药品,需要在一天中每隔一段时间服用以巩固疗效,只要温度退下去,就不要继续用药。如果在一次用药持续药效期间(常为4-6小时)体温降下又升高,那么只能采取物理降温法,不能在4-6小时内再次使用退热药。
总结这一次的用药经验,我想今后如果在需要使用药物时,除了仔细阅读说明书外,能打电话咨询一下的还是好的,选药也要选名牌大厂的药,药贵还是有贵的道理,为了除去疾病,这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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