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在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1.申请人向2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向3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一次性补正的全部内容书面告知申请人。
4.申请受理的,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5.流程五:审查过程中,如果业务处室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说明原因并提交至行政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6.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7.相关业务处室向主任或主管主任提交意见后,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将及时将行政许可文件或不同意决定提交行政服务窗口,由行政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