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危机、经典悖论

目录

一,第一次数学危机——无理数

二,第二次数学危机——无穷小量

1,芝诺悖论

2,贝克莱悖论

3,无穷级数悖论

三,第三次数学危机——集合的二难悖论

1,说谎者悖论

2,理发师悖论

3,罗素悖论

四,其他二难悖论

1,祖父悖论

2,培里悖论

3,格瑞林-纳尔逊悖论

4,全能上帝悖论

5,鳄鱼悖论

6,不死之酒

7,半费之讼

五,来自日常生活的悖论

1,投票悖论(孔多塞悖论)

2,特修斯之船悖论

3,抽彩悖论

六,决策悖论

1,双信封悖论

2,纽卡悖论

3,老虎悖论

4,钱包悖论

七,关于归纳的悖论

1,乌鸦悖论

八,其他悖论

1,费米悖论

2,色盲悖论


一,第一次数学危机——无理数
以前人们公认所有的数都可以表示成2个整数的比值。

然后有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取最简单的情形,2个直角边为1,那么斜边的长度的平方是2

所以斜边到底是多少呢?

假设斜边长为m/n,m、n都是正整数,m/n是最简分数。

那么m/n*m/n=2,即m*m=n*n*2

那么m是偶数,假设m=2*s,s是正整数

那么2*s*2*s=n*n*2,即n*n=s*s*2

那么n是偶数,假设n=2*t

那么s*s=t*t*2

也就是说,m/n和s/t是相等的。

这就与m/n是最简分数矛盾了。

由此说明,斜边的长度不能表示成2个整数的比值。

由此,历史上第一个无理数就诞生了。

实际上,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有好几个很简单的方法,包括平面几何方法。

二,第二次数学危机——无穷小量
1,芝诺悖论
“两分法”:向着一个目的地运动的物体,首先必须经过路程的中点,然而要经过这点,又必须先经过路程的1/4点……,如此类推以至无穷。——结论是:无穷是不可穷尽的过程,运动是不可能的。

“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阿基里斯总是首先必须到达乌龟的出发点,因而乌龟必定总是跑在前头。这个论点同两分法悖论一样,所不同的是不必把所需通过的路程一再平分。

“飞矢不动”:意思是箭在运动过程中的任一瞬时间必在一确定位置上,因而是静止的,所以箭就不能处于运动状态。

“操场或游行队伍”:A、B两件物体以等速向相反方向运动。从静止的c来看,比如说A、B都在1小时内移动了2公里,可是从A看来,则B在1小时内就移动了4公里。运动是矛盾的,所以运动是不可能的。

2,贝克莱悖论
 贝克莱悖论就是,无穷小量到底是不是0

这个求导过程中,Δx先是不为0,后是为0,导致矛盾。

但是这个例子让人觉得,只是求导的方法不对,数学的其他理论都是没问题的,似乎称不上悖论?

3,无穷级数悖论
计算无穷级数Σ(1/n)*(-1)^(n+1) = 1 – 1/2 + 1/3 – 1/4 + 1/5 – 1/6 …

一方面,两两组合,结果显然大于1/2

另一方面:

从而导致矛盾。 

微积分中类似的利用不同计算方法得到不同结果的例子还有很多,引发了第二次数学危机。

后来,柯西等人建立了极限理论,新的微积分建立在了极限的基础之上,也叫第二代微积分。

这才解决了这个危机。

目前最新的是第三代微积分,试图不采用极限,避免极限带来的晦涩,不过还只是在发展中。

三,第三次数学危机——集合的二难悖论
1,说谎者悖论
我说的这句话是假话。

这是最经典的二难悖论,从这个表述尝试推导这句话是真话还是假话,无论怎样都会导致矛盾。

二难悖论出现的原因就是存在自我指涉,根据自我指涉的方式的不同,有很多种二难悖论。

2,理发师悖论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位理发师,他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来找他刮脸的人络绎不绝,自然都是那些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可是,有一天,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们看他能不能给他自己刮脸呢?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3,罗素悖论
由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所组成的集合,这个集合是否包含自身呢?

罗素悖论和理发师悖论是等价的。

罗素发现这个悖论是由集合包含自身所导致的,如果去掉这种自我指涉,就没有悖论了。

公理化集合论的建立,成功排除了集合论中出现的悖论,解决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四,其他二难悖论
1,祖父悖论
假设你回到过去,在自己父亲出生前把自己的祖父母杀死;因为你祖父母死了,就不会有你的父亲;没有了你的父亲,你就不会出生;你没出生,你就不会将祖父母杀死,从而形成悖论。

下面这个台球虫洞悖论,本质和祖父悖论一样,都是因果悖论,但是做了极大的简化。

2,培里悖论
培里是英国的图书馆管理员。有一天他告诉罗素下面的悖论:英语中只有有限多个音节,只有有限多英语表达式包含少于40个音节,所以,用少于40个音节的表达式表示的正数数目只有有限多个。假设R为“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The least positive integer which is not denotedby an expression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containing fewer than forty syllables)。但是,这段英语只包含三十几个音节,肯定比40个少,而且表示R,这自然产生了矛盾。

我的浅见:

假设R为“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一步是错的,因为用文字来描述一个数只是一种简单的映射,并没有规矩,只要我开心,我照样可以用“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个词首先直接用来表示1,虽然这样的描述让人很难理解,但是逻辑上并没有错误。

那么,在遇到了一个足够大的数之后,我们再想用“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个短语来表示就不行了,因为已经被用过了。

即使我们按照正常逻辑,1就是one,2就是two,也一定会遇到一个,除了“不能由少于40个音的英语表达式来表示的最小正整数”这个词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少于40个音节的词可以表示的数,如果此时我们用这个词来表示它,后面就一定还会遇到一个无法用任何少于40音节的词表示的数,因为这个词已经用过了。

3,格瑞林-纳尔逊悖论
如果一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适用于这个形容词本身,比如“黑的”两字的确是黑的,那么这个形容词称为自适用的。反之,一个形容词如果不具有自适用的性质,就叫做非自适用的。在英语中:“Polysyllabic”(多音节的),“English”(英语的)这些词都是自适用的形容词,而 “monosyllabic”(单音节的)、“French”(法语的)这些词就是非自适用的。我们来考虑“非自适用的”这个形容词,它是自适用的还是非自适用的呢?如果“非自适用的”是非自适用的,那么它就是自适用的;如果“非自适用的”是自适用的,那么按照这词的意思,则它是非自适用的,这就导出矛盾。

格瑞林-纳尔逊悖论的本质,其实就是说谎者悖论。

4,全能上帝悖论
(1)上帝能创造出一块他搬不动的石头吗?

如果我们说上帝是万能的,就会存在悖论:上帝能创造出一块他搬不动的石头吗?(如果我们说上帝不存在或者上帝不是万能的,那就没有悖论了)

这个悖论有点像说谎者悖论,但是深究起来不太一样。

首先,上帝是万能的,所以无论哪个石头,上帝都可以搬得动,也就是说,上帝搬不动的石头是不存在的。

然后,上述悖论就会变成,上帝能创造出一个不存在的物体吗?

一般来说,上帝能创造出目前不存在的物体,比如假设目前不存在电荷数为3.1415926的电子,但是明天说不定就存在了呢?反正你都相信上帝存在且万能了。

对于永远不存在的物体,上帝是创造不出来的。(这感觉又扯到因果律了)

但是,我仍然可以说上帝是万能的,因为万能指的是所有事情都能搞定,而不是所有形如“上帝能...”的命题都成立。

(2)上帝能证明上帝不是万能的吗?

如果我们说上帝是万能的,就会存在悖论:上帝能证明上帝不是万能的吗?

这就更接近说谎者悖论了。

首先,我还是相信上帝是万能的,所以“上帝不是万能的”就是个假命题。

然后,上述悖论就会变成,上帝能证明一个假命题是真命题吗?

不能,但是我还是认为上帝是万能的。和上一种情况类似,如果我说所有的证明其实都是在键盘上敲出一个满足条件的字符串,那么,对于任何条件,上帝要么告诉你不存在满足条件的字符串,要么可以敲出一个满足条件的字符串,但是上帝敲不出一个不存在的字符串。

结论是,上帝敲不出一个不存在的字符串,但是上帝仍然是万能的。

PS:考虑到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把证明描述成敲出一个字符串并不恰当,但是这不是重点,如果要严谨一点只需要对上述论述稍作修改即可。

5,鳄鱼悖论
古希腊流传的故事,有一天,一条鳄鱼从一位母亲的手中抢走了她的孩子。 这位母亲苦苦地哀求鳄鱼:“我只有这么一个孩子,求求你千万不要伤害他,你提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鳄鱼听了非常得意,就对这位母亲说:“那好,我向你提一个问题,让你猜,如果你答对了,我就不伤害你的孩子,并把孩子还给你;如果你答错了,我就要吃掉你的孩子。”

鳄鱼问这位母亲:你猜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孩子?

这位聪明的母亲仔细地琢磨了片刻,说:“鳄鱼先生,我想你是要吃掉我的孩子的。”

那,鳄鱼到底要不要吃掉孩子呢?这就形成了悖论。

6,不死之酒
东方朔偷饮了汉武帝求得的据说饮了能够不死的酒,汉武帝要杀他,他说:“如果这酒真能使人不死,那么你就杀不死我;如果这酒不能使人不死(你能杀得死我),那么它就没有什么用处,不必杀我。”

7,半费之讼
普罗泰戈拉收了一名学生叫欧提勒士。普氏与他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前者向后者传授辩论技巧,教他帮人打官司;后者入学时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在他毕业后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时光荏苒,欧氏从普氏那里毕业了。但他总不帮人打官司,普氏于是就总得不到那另一半学费。普氏为了要那另一半学费,他去与欧氏打官司。普氏认为无论官司输赢,他都应该拿到另一半学费,普氏却认为,无论官司输赢,他都不应该支付另一半学费。

五,来自日常生活的悖论
1,投票悖论(孔多塞悖论)
假设甲乙丙三人,面对ABC三个备选方案,有如下的偏好排序:

甲A>B>C

乙B>C>A

丙C>A>B

那么就会产生一个结果,大部分人都认为A>B,大部分人都认为B>C,大部分人都认为C>A,从而形成悖论。

类似的,Matrix67的博客中给出了稍复杂的一个例子:

有四颗骰子,分别用A、B、C、D来表示:

 比较2个骰子的优劣,可以描述成,2个骰子pk时哪个胜率更高,

在这四颗骰子中,A赢B的概率是2/3,B赢C的概率是2/3,C赢D的概率是2/3,D赢A的概率还是2/3

2,特修斯之船悖论
如果特修斯的船上的木头被逐渐替换,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

我们认定同一性——认定一个事物是不是它本身的依据不是组成这一事物的元素,而是这一事物的内部结构——元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一事物的时空连续性。

3,抽彩悖论
我合理地相信在一百万张彩票中有一张将中彩。但我并不合理地相信1号票将中彩,也没有理由相信2号票将中彩。这一过程可以继续下去,以至最终也没有理由相信任何单独一张票将中彩。于是悖论出现了,因为我确实相信有一张票将中彩。

如果换成连续性概率问题,可能更有悖论的感觉。

学过概率论的都知道,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0,但概率为0的不一定是不可能事件。

最简单的比如在线段上随机选一个点,任何一个点都有可能被选中,但被选中的概率都是0

六,决策悖论
1,双信封悖论
 (1)在又一个比较诡异的悖论 | Matrix67: The Aha Moments一文中有这么一个问题:

箱子里有两个信封:“一个信封里有1元钱,另一个有10元”有1/2的概率;“一个信封里有10元钱,另一个有100元”有1/4的概率;“一个信封里有100元钱,另一个有1000元”有1/8的概率……也就是说,有1/2^n的概率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信封里有10^(n-1)元钱,另一个信封里有10^n元钱。现在你拿到一个信封,看到了里面有x元钱。给你一次机会换成另外那个信封,问你换不换。

很明显,另外一个信封的收益远高于x,如果按照条件概率来算,另外一个信封的期望是3.4x,那么为什么我们不一开始就选择另外那个信封呢?

(2)在评论中,我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简化版,即双信封悖论:

给你两个装钱的信封,其中一只信封中的钱是另一只的两倍,选择一个信封,打开,此时,你可以选择拿走手上信封里的钱,或者拿走另一个信封,问你换不换。

很明显,2个问题的本质是一样的,而且双信封悖论不需要考虑条件概率,一个是x,另外一个就有50%的概率是2x,有50%的概率是x/2,结论仍然是换一个信封期望更高。

(3)我又看到一些评论,提到,在打开第一个信封之前,期望是无穷大。

于是我想出一个更简单的版本:

给你两个装钱的信封,两个里面的钱都是大于0的随机数,选择一个信封,打开,此时,你可以选择拿走手上信封里的钱,或者拿走另一个信封,问你换不换。

无论选哪一个,另外一个的期望都是无穷大,所以肯定要换。这个版本其实和前2个的本质也是一样的,但是似乎并不反常识了。

(4)上面的例子似乎更让人确信,总期望是无穷大是个关键。

那么我们把Matrix67的问题做个简单的泛化:

箱子里有两个信封:“一个信封里有1元钱,另一个有k(k是大于1的实数)元”有1/2的概率;“一个信封里有k元钱,另一个有k^2元”有1/4的概率;“一个信封里有k^2元钱,另一个有k^3元”有1/8的概率……也就是说,有1/2^n的概率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信封里有k^(n-1)元钱,另一个信封里有k^n元钱。现在你拿到一个信封,看到了里面有x元钱。给你一次机会换成另外那个信封,问你换不换。

此时,另外一个信封的期望是x/3 * (k+2/k),所以换的条件是k+2/k >=3,即k>=2

而在打开第一封之前,总期望是(1+k)/2 + (k+k^2)/4 + ......,它等于无穷大的条件也是k>=2

2,纽卡悖论
一天,一个由外层空间来的超级生物欧米加在地球着陆。欧米加搞出一个设备来研究人的大脑。他可以十分准确地预言每一个人在二者择一时会选择哪一个。
欧米加用两个大箱子检验了很多人。箱子A是透明的,总是装着1千美元。箱子B不透明,它要么装着1百万美元,要么空着。
欧米加告诉每一个受试者: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你拿走两个箱子,可以获得其中的东西。可是,当我预计你这样做时,我就让箱子B空着。你就只能得到1千美元。另一种选择是只拿一个箱子B,如果我预计你这样做时,我就放进箱子B中1百万美元。你能得到1百万美元。
一个男人决定只拿箱子B。他的理由是——我已看见欧米加尝试了几百次,每次他都预计对了。凡是拿两个箱子的人,只能得到1千美元。凡是只拿箱子B的,都变成一个百万富翁。
一个女孩决定要拿两个箱子,她的理由是——欧米加已经做完了他的预言,并已离开。箱子不会再变了。如果是空的,它还是空的。如果它是有钱的,它还是有钱。所以我要拿两个箱子,就可以得到里面所有的钱。
你认为谁的决定最好?

3,老虎悖论
        国王要处决一个囚犯,但给他一个生还的机会。囚犯被带到5扇紧闭的门前,他知道其中一扇后面关着一只老虎。国王对囚犯说:“你必须依次打开这些门。我可以肯定的是,在你没有打开关着老虎的那扇门之前,你无法知道老虎是在那扇门后。”

        开门之前,囚犯进行了如下分析:
  假如老虎在第五扇门,那当他把前四扇门打开后都没发现老虎,那他肯定猜到老虎在第五扇门中,因国王说过不论何时他也料不到老虎在哪扇门后,那国王的说话就错了。因此,老虎肯定不在第五扇门中。
  同样道理,老虎也不在第四道门中,否则囚犯打开三道门后,只剩两道门,老虎既不在第五扇门后,那就会给他料到在第四扇门后;
  依次类推,老虎不存在任何一道门后,从而形成悖论。

我的理解:

首先,5个门后面有且仅有一个后面有老虎,这个是毫无疑问的,我觉得这个不属于质疑的对象。

其次,国王的结论是错的,因为如果前四扇门都没有老虎,那么囚犯就知道了老虎在最后一扇门后面。

所以,既然国王的结论是错的,那么当前三扇门都没有老虎的时候,囚犯并不能推导出老虎在第四扇还是第五扇门后面。

结论就是,国王的结论是错的,所以囚犯没有得到足够的信息,如果老虎在第五扇门,囚犯就会提前知道,否则,囚犯就无法提前知道。

4,钱包悖论
A和B两人进行一场赌博。赌法是:由第三者计算A、B二君钱包里面的钱,钱少者可以赢走钱多者的钱。
A对于这场赌博的想法为:若B君的钱比我少,我可能输掉我现有的钱。但若B君的钱比我多,我赢了,就会得到多于我现有的钱。我能够赢的钱比输的钱多,所以这场赌博对我有利。
而B的想法也是如此。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零和博弈,从而形成悖论。

钱包悖论和双信封悖论类似。

七,关于归纳的悖论
1,乌鸦悖论
我们可以出去观察成千上万只乌鸦,然后发现他们都是黑的。在每一次观察之后,我们对“所有乌鸦都是黑的”的信任度会逐渐提高。归纳法原理在这里看起来合理的。

现在问题出现了。“所有乌鸦都是黑的” 的论断在逻辑上和“所有不是黑的东西不是乌鸦”等价。如果我们观察到一只红苹果,它不是黑的,也不是乌鸦,那么这次观察会不会提高我们对“所有乌鸦都是黑的”的信任度?

有些哲学家认为其实这个命题是完全正确的,出错的是我们自己的逻辑。其实观察到一个红色的苹果确实会增加乌鸦都是黑色的可能性!这就相当于:如果有人把宇宙中所有不是黑的物体都给你看,而你发现所有的物体都不是乌鸦,那你就完全可以断定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了。这个“悖论”看上去荒谬只是因为宇宙中 “不是黑色的”物体远远多于“乌鸦”,所以发现一个“不是黑色的”物体只增加了极其微小的对于“乌鸦都是黑色的”的信任度,而相对而言,每发现一只黑色的乌鸦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了。

我的思路:和上面这个哲学家的思路类似,不是所有物体都是可数的可分割的,而且一个物体也可能不是纯色的,很难论断是不是黑色的。

八,其他悖论
1,费米悖论
银河系大约有2500亿颗恒星,可观测宇宙内则有700垓(7 x 10^22)颗。即使智慧生命以很小的概率出现在围绕这些恒星的行星中,那么仅仅在银河系内就应该有相当大数量的文明存在。这也符合平庸原理的观点,即地球不是特殊的,仅仅是一个典型的行星,具有和其他星体相同的规律和现象。

考虑到智慧生命克服资源稀少性的能力和对外扩张的倾向性,任何高等文明都很可能会寻找新的资源和开拓他们所在的恒星系统,然后是涉足邻近的星系。因为在宇宙诞生137亿年之后,我们没有在地球或可观测宇宙的其他地方,找到其他智慧生命存在的切实可靠的证据;可以认为智慧生命是很稀少的,或者说我们对智慧生命的一般行为的理解是有误的。

费米悖论的核心就是,外星高等文明到底存不存在。

2,色盲悖论
有一个人叫张三,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蓝绿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

问题来了,怎么让他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首先定个调,这个悖论比一般人想象的复杂的多,很多人给出了答案,但是并不正确。

要想讨论这个问题,必须说清楚架设条件,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简化。

假设一:除了张三之外,其他人都是正常的。这是一个递归的概念,如果我们能证明张三是异常的,而其他人的表现都是一样的,就说明其他人都是正常的。

假设二:红绿蓝三种光,人眼的三种锥细胞分别只感受其中一种光。而黄光被两种锥细胞感知,所以人眼认为红加绿是黄色。(真实情况是每个光都可以刺激三种锥细胞的感知,只是刺激程度不同)

按照对实际情况建模的不同情况,分为若干种场景。

场景一:

如果只有7种波长的单色光,分别是红橙黄绿青蓝紫光,每种单色光都是波长为一个特定数字的纯光。多色光都是这些光组合而成。色盲的蓝细胞感受蓝光不感受绿光,绿细胞感受绿光不感受蓝光,其他五种单色光对细胞的刺激正常。

思路一:

利用色光的三原色,正常人认为红加绿是黄色,而色盲认为红加蓝是黄色。

PS:场景一是对于色盲悖论的一种理解,但是这种场景其实不太合理,所以我们不认为悖论已解决。

场景二:

如果只有7种波长的单色光,分别是红橙黄绿青蓝紫光,每种单色光都是波长为一个特定数字的纯光。多色光都是这些光组合而成。色盲的蓝细胞感受蓝光不感受绿光,绿细胞感受绿光不感受蓝光,黄光刺激蓝细胞和红细胞,依次类推,即本该刺激蓝细胞的都刺激绿细胞,本该刺激绿细胞的都刺激蓝细胞。

思路一错误。色盲把绿看出蓝,但是他把这个叫做绿,他也觉得红加绿是黄色,所以这个思路行不通。

如果蓝细胞和绿细胞的功能是完全对称的,那么只能通过生物手段测量人眼或人脑相关区域的信号才能证明是色盲了。

如果功能不对称,那就有可能通过物理学的思路来区分了。

场景三:

有无限种或极多种波长的单色光(连续或者离散模型),其中7个特别波长的光是红橙黄绿青蓝紫光,其他可见光都是刺激2-3种锥细胞,只有3个特定波长的光是只刺激一种锥细胞。色盲只对于2个特定波长的光的感知互换,或者只对于2段波长的光的感知互换。

思路二:

利用感知连续性。具体方法有很多,色相环、色度图都行。

本质上就是,光的波长连续变化时,正常人的感知是连续变化的,色盲是存在跳变的。

场景四:

有无限种或极多种波长的单色光(连续或者离散模型),其中7个特别波长的光是红橙黄绿青蓝紫光,其他可见光都是刺激2-3种锥细胞,只有3个特定波长的光是只刺激一种锥细胞。色盲的蓝细胞和绿细胞功能互换。

和场景二类似,如果蓝细胞和绿细胞的功能是完全对称的,那么只能通过生物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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