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书《区块链世界》
主编:井底望天/武文源/史伯平/赵国栋
互联网真正革命性的起点,始于1973年发明的TCP/IP协议。
TCP/IP协议其实极其简单,用简单的代码协议解决了全人类都不能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如何保证传递信息信道的可靠。
在过去,传递信息首先会受到“中心控制”的制度限制,其次还有地域、物理上的限制以及成本的限制,而这些限制一下子都被打破了。
我们依靠互联网TCP/IP协议解决了信息传输的问题,却不能保证传递的信息都是真实的,也不能解决价值的存储和传输问题。于是区块链解决了这些问题,登上了历史的舞台。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全球的视角、发展的眼光来看区块链,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三个应用层级。
区块链第一个应用层级——货币互联
比特币已经被广泛接受,类似于互联网上的“现金”,相应的数字支付系统也已经应用到实践中,使得利用互联网来传输资金成为可能。数字密码货币和相应的支付成为了区块链第一个应用层级,也是之后各国央行发行数字密码货币的主要模式。
其实对于所有的现代数字密码货币而言,通常每种币都代表了一种货币及一种协议,可能有自己独立的区块链或者在基于比特币的区块链之上运行。
比方说莱特币的货币是基于莱特币的协议运行的,而莱特币的协议又是基于莱特币自有的区块链运行。一个独立的区块链意味着这种币将会有自己的去中心化总账。
现实社会的货币还是基于纸币和中心化记账的方式来实现的,前者具有浪费资源的问题,后者的不足包括系统安全性、系统可靠性以及系统的不可控等。通过区块链实现的数字密码货币,真正将货币搬到互联网上面,可以解决法币存在的这些问题。
这种基于互联网的货币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能减少全球信用卡商户的支付费用,从当前的大概3%减少至1%以下,特别是在国际汇款市场。区块链技术不仅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费用,而且可以把等待时间从几天降到几分钟。
当前可以使用比特币的系统包括:BitPay、CoinBase(美国)、Coinify(欧洲)等等。这些系统虽然与目前的信用卡支付系统不兼容,不过已经有公司致力于开发一个兼容系统,比如使用移动支付。
比特币和它的数字密码货币跟随者们已经为互联网上的货币、贸易和商业开辟了一个完全重新定义的模式,不过货币和支付只是区块链的第一类应用而已。
从比特币衍生出来的altcoins(山寨币)已经证明,资源可以在完全分散的个人之间分配。有了这种能力,区块链所支持的数字密码货币就可以代表不同资源在互联网上以去中心化的形式完成各种交换,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密码货币及相关的功能。
区块链第二个应用层级——资产互联
区块链第二个应用层级是去中心化市场更广泛的应用,即数字化资产的转移。将区块链平台构建在互联网上,从而让更多的应用接入区块链平台。当前基于中心化技术的网购平台(AMAZON、阿里巴巴等)、社交平台(Facebook、QQ、微信等)和共享平台(Uber、Airbnb、滴滴等)等,都可以借助区块链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实现。
这里面的关键技术在于区块链上的去中心化的账本可以登记、验证和转移各种电子化形式的财产和合同。在早期比特币的通信中,中本聪描述过通过比特币系统转移代管交易、保税合同、第三方仲裁和多方签名交易。
区块链这方面的应用,可以分为智能资产和智能合约两大类。
l 智能资产
区块链可以用于任何资产注册、存储和交易,包括金融、经济和货币的各个领域、有形资产(物理资产)、无形资产(投票、概念、信誉、想法、健康数据和信息)。
使用区块链技术开辟了不同类型各个层次的行业应用功能,包括涉及货币、市场、财产、金融交易、物资等等。使用区块链编码的资产通过智能合约,可以成为智能资产。
智能资产一般是指所有以区块链模型为基础的可交易的所有资产类型。这些资产可能会是物理世界中真实存在的资产,如房屋、汽车、自行车或计算机,也可能是类似于股票、储蓄或版权(如书籍、音乐、插画以及数字艺术)这样的无形资产。
任何资产都可以在区块链上注册,其所有权是被任何控制私钥的人所控制。所有者能够通过转移私钥或者资产给另一方来完成出售资产行为。
概括来讲,智能资产就是可以通过区块链控制所有权的资产,其相关智能合约也需要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例如预先建立的智能合约能够当某个人已经偿还全部贷款后,自动将车辆所有权从财务公司转让到个人名下(通过其他的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智能合约自动确认)。同样在未来的某一天,抵押贷款利率可以通过检查另一个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智能合约以及有合约数据的网站或数据接口而得以自动重置和修正。
智能资产的核心思想是控制所有权,对于在区块链上已经注册的数字资产,能够通过使用它的私钥来随时使用。
在某些情况下,现实世界的物理资产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区块链来控制。比如智能电话可以在确认某个用户在区块链上的数字身份来自动解锁。还有那些现实生活中的门禁系统,就像车库和住宅的门禁就可以通过使用“智能物体”的嵌入式技术(例如软件代码、传感器、QR码、NFC标签、iBeacons、无线接入等)来控制,以便实时搜寻用户的软硬件身份识别设备来匹配资产。
如果暂缺这些身份识别设备,用户还可以实时递交请求,区块链智能合约能够发送确认信息或者接入信号递送到物理资产或者用户的电子钱包,例如可以使用一次性的二维码来打开一辆租借的汽车或者酒店房间。
区块链技术提供一个重塑身份认证和安全进入的方式,而且更细的粒度、更灵活、更面向实时需求,远比当前的现实有更多的可能性,并可以通过优雅地嵌入物理世界硬件技术中的方式来方便地使用。
智能资产利用区块链技术交易是一种全新的概念。我们似乎还不习惯把那些通过代码来自动执行的加密程序当作是某种产权。这种自动执行的代码是被绑定写入代码底层,并且是无法剥离的,无法阻止编码预先设定的产权交易的发生。
基于区块链的智能资产有可能让我们能够广泛构建无须第三方信任的去中心化资产管理系统,以及通过加密的方式来激活系统,这也许能够在物权法律的范围内获得极大的应用——能够通过在资产本身上进行记录来极大简化资产所有权的管理。
l 智能合约
当智能资产开始被讨论时,其实智能合约就已经开始应用了。在区块链的环境下,合约或者智能合约意味着区块链将会远不止简单的买卖货币这种交易,会有更加广泛的指令可以嵌入到区块链当中。
在更正式的定义中,一个合约就是通过区块链使用密码货币和某人形成某种协议。传统意义上的合约,就是双方或者多方共同协议做或者不做某事来换取某些东西。合同中的每一方必须信任彼此会履行义务。
智能合约的特点是,同样是彼此之间同意做或者不同意做某事,但是无须再信任彼此,这是因为智能合约不但是由代码进行定义的,也是由代码(强制)执行的,完全自动且无法干预。
事实上,智能合约之所以能如此操作主要是有三个要素造成:自治、自足和去中心化。自治表示合约一旦被启动就自动执行,而不需要它的发起者进行任何的干预;其次,智能合约能够自足地来获取资源,也就是说通过提供服务或者发行资产来获取资金,当需要的时候也会使用这些资金;再次,智能合约是去中心化的,这也就是说它们并不依赖单个中心化的服务器而分布式存在,并且通过网络节点来自动运行。
用一个典型的例子来比喻智能合约,可以把它看成由代码编写的并且能够自动运行的自动贩卖机。不同于人的行为,一台自动贩卖机的行为是可以计算的;相同的指令行为总是会得到相同的结果。当你塞入一些钱并做出选择后,你选择的物品就会掉出。
机器绝不可能不按照预定程序来执行,也不会仅仅执行一部分(只要它没有被损坏)。一个智能合约同样也是如此,一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代码来制定。“代码即法律”(详细说明请见本书上篇第七章第一节),无论代码是怎么编写的,都会被严格执行。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是好事也可能不是;无论是与不是,这都将会是一种全新的情况,我们的社会在智能合约普及之前还需要一段较为漫长的适应阶段。
基于加密算法的智能合约及相关体系,如果要激活资产还有许多细节要考虑。也许我们还需要全新的法律和相关规定,来区别那些通过代码来建立的合约与其他通过人来建立的具有司法约束力的合同之间的差别。只有基于通过人约定来建立的合同才会有遵守或者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基于区块链以及任何基于代码的合同都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此外,智能合约将不仅仅会影响到合同法,而且这些影响可能会扩展到整个社会中的其他社会性契约。我们需要确定和界定何种社会契约会更需要“代码即法律”,即根据代码来自动执行且无法阻止运行。
因为基于目前所颁布施行的法律,几乎是不可能去让智能合约强制执行(例如,一个去中心化的代码样本在事后是难以控制、监管或者要求赔偿损失的),现有法律框架本质上要把这种行为下降到人为合同的水平。
最终的目标将不是没有法律或者是无政府状态,而是让法律框架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更加精细和个性化。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来选择某个法律框架来建立一个合同然后将它写入代码中。
这样根据大家原先已知的、经过审核过的且“罐装”的法律框架,类似于创作共用许可证,这样用户可以选择某个法律框架作为自己智能合约的框架。因此,可能会有许多类型的法律框架,就像可能会有许多货币一样。
智能合约并不是意味着能够实现一切以前我们不能做到的事情,事实上它能够最大限度以不依赖第三方信任的方式来解决一些普通事情。
最小化信任依赖能够让事情变得更加敏捷,因为可以通过全自动执行来替代人的自主判断。一个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的简单范例会是这样:当某个孙辈到了十八岁或者祖父母死亡的某天执行继承财产——这个交易事件可以写入到区块链中,而到未来某个时间发生或者到未来某个时间点被触发。要设置第一个条件——孙辈在十八岁时收到一份继承资产,程序需要设置执行交易的具体日期,包括还要检查该项交易是否已经被执行。要设置的第二个条件是,程序需要扫描一个在线的死亡登记数据库,或预先指定的某个在线报纸的讣告区,也可能是某种“预言”信息来证明祖父辈已经过世。当智能合约确认了死亡信息,它就能够自动发送资金。
关于智能合约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建立一种自动付款机制来投注(就像金融市场中的限价单)、投资。一个智能合约能够被这样设定,当某个市场达到了某特定价格就能触发付款行为,触发条件也可能是某个现实世界中的事件(如某种新闻事件,或者体育赛事的冠军等)。
智能合约能够部署在众筹平台,个人可以将某些承诺写入到区块链中,或者某个企业的筹资目标被完成,才会将筹得的比特币资金从投资者的钱包中释放出来,而只有当所有资金都到位之后才会被确认交易。此外,创业者的预算、花费、资金销售规模都可以根据收到资金的区块链地址来进行跟踪。
区块链第三个应用层级——万物互连
区块链第三类应用适用于经济活动以外的范围,比如政府档案登记、司法认证、公证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智能管理、互联网优化、物联网和智能硬件。区块链技术可以革新商业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数据管理和数据记录方式,包括审计系统、医疗信息记录、供应链管理、投票系统、财产契约、法律应用、金融系统等等。
开发者能够创造新的应用程序,并把数据保存在区块链上面,通过维护一个永久不可更改的、基于时间戳记录的区块链数据网络,大大减少了进行独立审计、管理真实记录、遵守政府监管条例的成本和难度。通过区块链来做政府事务管理,做各种登记和仲裁审核,通过永久保存在区块链账本中的信息,实现真实、共享和方便地维护。
比如说常见的投票,因为每一张选票都将被真实地记录在区块链上,不可篡改,真实而又可信又能实时产生选举结果,无须中心化的人力成本。另外,一些社会问题上的分歧往往造成社会冲突,而区块链技术可以作为一个潜在的解决方案。
区块链还可以极大地改善“物”之间的互通互联,结合智能合约、透明公开安全的分布式管理,在物联网推广和实用化过程中,解决了中心化系统面临的很多问题。区块链技术非常有潜力作为物联网的基础协议或者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真正“物”联。
区块链的本质是一种更加高效的组织形式,可以在全局范围上自动分配资源,有利于协调人、物交往的方式,促进更高层次的合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能合约和类似的区块链技术能够变得更复杂、精准和自治。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去中心化应用DAPP、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AC、去中心化自治社会DAS、以及全自动的市场,在未来将会是一场更加丰富多彩的篇章。
上述这些概念伴随着日益复杂和自动化执行的区块链发展,而变成为能够自我管理的实体,通过预编程、最终自我编程操作连接到区块链,实现自治的互联网市场。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所有活动都有可能在区块链上呈现,或至少某种程度上可以受益于区块链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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