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起诉的成功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工作打卡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越充分、越具体,员工在起诉时的胜算就越大。
如果员工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