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的三大特性:层叠性,继承性,优先级
层叠性原则:
必须是相同的选择器
1、样式不冲突,不会层叠
2、样式冲突,遵循**“”就近原则“”**,哪个离样式近,就执行哪个样式
继承性:
子元素可以继承父元素样式(text- font- line- 以及 color属性)会自动继承
行高的继承
行高可以加单位也可以不加单位
例子:father{
font:12px/1.5 ‘微软雅黑’
}
son{
font:12px ‘微软雅黑’
}
这里的son继承了father 的行高1.5,1.5表示12px的1.5倍
行高写1.5的优势就是里面的子元素可以根据自己文字大小来自动调整行高
优先级:
选择权重:继承或者*<元素选择器<类选择题/伪类选择器<id选择器<行内样式 style=“”<important
权重永远不会进位 比如:10个0.0.0.1就是0.0.0.10而不是0.0.1.0
权重的叠加:如果是复合选择器,就要计算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