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对象和类
java 作为一种面向对象语言,支持以下基本概念:
1.多态
2.继承
3.封装
4.抽象
5.类
6.对象
7.实例
8.方法
9.重载
对象和类的概念
对象: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有状态和行为,举个列子,一条狗是一个对象,它的状态有:颜色,名字,品种,也就是属性;行为有:摇尾巴,叫,吃等一些通用动作,行为通过方法体现。
类:类是一个模版,它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
public class Dog {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
void hungry() {
}
}
一个类可以包含以下类型变量
1.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定义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就自动销毁。
2.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在方法体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的类语句块访问。
3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构造方法
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地为类定义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将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的构造方法。
在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至少要调用一个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同名,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public class Puppy {
public Puppy() {
//构方法
}
public Puppy(String name){
// 这个构造器仅有一个参数:name
}
}
源文件声明规则
1.一个源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2.一个源文件可以有多个非public类
3.源文件的名称应该和public类的类名保持一致,例如:源文件中public类的类名Employee,那么源文件应该命名为Employee.java
4.如果一个类定义在某个包中,那么package语句应该在源文件的首行
5.如果源文件包含import语句,那么应该package语句和类定义之间,如果没有package语句,那么import语句应该在源文件中最前面
6.import语句和package语句对源文件中定义的所有类都有效,在同一源文件中,不能给不同类不同的包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