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作为为乙方或乙方员工因在甲方单位进行业务、履行职责(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有关涉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公司或员工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所有涉及到患者的诊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检查结果、检查影像等),甲方所有的经营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收费信息等)。
2、涉及到甲方信息网络安全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甲方数据库密码、结构、字段、系统设置等信息;网络设备拓扑、密码、设置等;甲方的PC机终端密码;各个业务系统的密码等;域账号密码等信息;其它甲方的保密信息。
3、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包括会议场所,出席人员、列席规模,会议事项等等涉及会议方面的一切信息。各类工作会议,产生的文件、决议等需要保密的,或者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4、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传达涉密内容等。
5、相关单位业务往来的电话、传真、电子文档等信息,需要保密的,或者请示领导之前,未确定是否需要保密的信息。
6、领导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除了履行职务需要之外,乙方承诺:
1、乙方公司保证“乙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在公司存续期、变更后、乙方员工在(离)职期等所获知甲方秘密信息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只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目的,不得用于商业或其它用途,如需改变用途,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乙方承担相应损失,违反法律的移送司法。
2、乙方公司保证“乙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在公司存续期、变更后、乙方员工在(离)职期等不得刺探与合作业务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秘密,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业务、职责(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承担相应损失,违反法律的移送司法。
3、乙方公司保证“乙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在公司存续期、变更后、乙方员工在(离)职期等之后仍对其在甲方进行业务、维护实施项目等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公司存续、员工在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或离开医院项目。
三、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时止。乙方公司存在、变更和乙方员工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五、本承诺作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 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独立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永久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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