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inux中,使用()将命令分组。shell为每条命令组创建一个自身的副本,称为子shell。它将每组命令作为一个作业,并为每条命令创建一个新的进程执行它,每个子shell有各自的运行环境。
例如:a、b、c为三个命令,
$a | b | c
将会顺序的执行以上三个命令。如果使用命令分组符号,那么一组命令将会共享某些变量。例如
$a | (b | c)
在这个命令中,b、c是作为一组命令存在于一个子shell中的,共享某些变量,这样如果a命令的输出传递给b、c时,如果b不使用的话,在执行完b以后,执行c的时候是可以使用a的输出的。
例如:
$cat cpdir
(cd $1 ; tar -cf - . ) | (cd $2 ; tar - xvf - )
在这个脚本文件中,前一组命令复制$1目录下的文件和目录,传递到后一组命令,后一组命令中,限制性cd命令,然后再执行tar命令,这是前一组命令的输出可以作为输入使用。
如果第二组不使用分组命令符的话,那么第一组命令的输出传递给cd,当执行tar命令时将没有需要的输入,命令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