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背景:
系统功能上,采购订单(已审批)如果尚未接收(或开票),则采购订单行的价格是允许修改,系统会在修改后升级版本并要求重新审批;但是在接收或开票后,订单行的价格会变灰不可更改,这是因为已接收或开票的订单行的价格修改会引起诸多会计账务处理的调整处理问题。
实际业务中,由于应付账款AP系统在输入采购发票时,允许输入与采购订单行价格不同的发票价格,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价格和PO价格的差异记账。所以说采购订单行上对价格是否可以更改的控制并不影响实际结算价格的调整。在实际工作中很不方便,因为财务并不清楚这个结算价格如何调整,需要联系采购部门,沟通成本大且容易造成数据错误,采购部门也无法追溯订单价格的变化,影响采购订单对价格进行分析的准确性。对此,PO价格追溯功能应运而生!!!!!!!!
功能实现:
采购订单更新功能的设计机制是通过更改BPA的价格,从而批量更新相关的BPA发放,以及以该BPA为价格来源单据的SPO(也可以通过设置BPA行上的‘运行价格更新’来单独更改某个发放的行价格,)
系统设置:
配置文件:‘PO:允许可追溯 PO 定价’(英文:PO:Allow Retroactive Pricing of Pos’)设置为’all releases’
(open releases:只更新未开票、未接收的发放;all releases:对于已接收和开票的行也能被更新)
%采购管理员%-设置-采购-单据类型 中BPA发放和SPO的’存档模式’设置为’审批’(这里系统会抽筋,需要先更改为传送,保存,再设置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