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 归纳是从个别对象推知一类对象,从个别性知识推知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或规律的的推理形式和思维方法,归纳推理包括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例如在具有细胞结构的生物中,对它们的遗传物质进行推理发现,所有具有细胞结构的生物的遗传物质都是DNA,这就是完全归纳的结论。但如果把病毒也作为生物,进行遗传物质的推理发现,只有一部分病毒的遗传物质是DNA,还有一部分病毒的遗传物质是RNA,所以我们说,绝大多数生物的遗传物质是DNA,这就是一个不完全归纳的结论。细胞里面水的含量是最多的,这也是一个不完全归纳的结论,因为有极少数细胞中不的含量是很少或几乎没有水,例如小麦胚细胞中淀粉最多,脂肪细胞中的脂肪最多。
演绎推理 演绎是从一般到特殊,根据一类事物都有的一般属性、关系、本质来推断这类事物中的个别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关系和本质的推理形式和思维方法。
在演绎推理中,除了由一个前提推出一个结论的直接推理外,还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前提推出一个结论的间接推理。后者中运用得比较多的是“三段论”。例如问,原子核运动不是不运动?要获得答案,可以用三段论推理:
大前提:物质都是运动的。
小前提:原子核是物质。
结论:原子核也是运动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不能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是逻辑推理的方法之一,它是启发人们进行创新思维的重要形式。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而且已知其中一个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由此推知另一个事物也可能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例如,斯莱登和施旺发现植物和动物都是由细胞组成的,后来斯莱登发现了植物细胞中有细胞核,他通过类比推理,认为动物细胞中可能也有细胞核。他把这一想法告诉了施旺,后来施旺果然在动物中发现了细胞核。在科学研究中,类比推理是提出假说的重要途径,往往可以导致新发现、新理论。应当注意的是,类比推理得出的结论不一定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其是否正确,还需要用其他方法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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