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
定义:
子类中重写父类的方法
条件:
保留父类的方法名称,参数类表,返回类型
修改访问权限 并 重新实现方法
重写发生在子类继承父类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重写父类方法时,修改方法的权限只能从小范围到大范围
返回类型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的子类(JDK1.5 及更早版本返回类型要一样,JDK1.7 及更高版本可以不同)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如:父类的方法被声明为 public,那么子类中重写该方法不能声明为 protected
重写方法不能抛出新的检查异常和比被重写方法申明更宽泛的异常(即只能抛出父类方法抛出异常的子类)
声明为 final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声明为 static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声明为 private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如果存在方法的重写,在调用的时候调用的是子类中重写的方法
重写会对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进行屏蔽
如何检查方法的重写:
强制检查 @Override
重写方法的 子类 父类 异同点
== : 方法签名-----子类中的重写方法的方法签名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方法签名完全相同
<= : 返回值类型------基本数据类型完全相同 引用数据类型 : 子类 <= 父类
>= : 权限修饰符 ------子类的权限修饰符>=父类
不能被重写的情况:
1.被private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2.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3.被static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如果子父类中的同名方法,父类中是静态的( static ),子类中的同名方法要求也要被static修饰
重载
定义:
一个类中允许同时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这些方法的参数个数或者类型不同
重载条件:
方法名相同
参数类型不同 或 参数个数不同 或 参数顺序不同
重写与重载的区别
作用范围:重写的作用范围是父类和子类之间(或类与接口)有继承关系或实现关系;重载是发生在一个类里面
参数列表:重载必须不同;重写不能修改
返回类型:重载可修改;重写方法返回相同类型或子类
抛出异常:重载可修改;重写可减少或删除,一定不能抛出新的或者更广的异常
访问权限:重载可修改;重写一定不能做更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