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Bog

  一直传说大部分优秀的程序员都有写博客这个习惯,虽然自己现在还是个菜鸟,但也来试着养成这个好习惯。这是第一篇随笔,就随便写写自己吧。

  我叫冯志远,西华师范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在读大二学生,最开始喜欢这行的理由很实在:工资高。后来就不知不觉的打心里爱上这一行了,而且我觉得这个行业稍微比较优秀的人,职业素养都很不错,乐于助人,思维缜密,性子耐心,哈哈,说不定就比较欣赏自己了。

  智文,是我们暑假在国信安进行实训的时候关系一下子升温了,哈哈,说了有点激情了(暑假实训做的植物大战僵尸这个小游戏,语言:Java 工具:eclipse)。智文就是我或者说大多数人眼中标准的技术宅,真心技术很牛逼,毕竟从初中就是开始搞网页什么的。有基础又聪明不可怕,可怕的是还很努力。不过也算我的幸运,难得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而且技术比我好很多,所以这学期开始就和他搬出去过二人世界,确实以前在寝室,5个人,4个人都是打游戏或者天天在床上躺尸,现在出来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能给彼此营造一个很好的学习氛围。

  说实话,那次实训的确收货很大,虽说那个是培训机构,最终目的都是想让我们交钱,但是良心话,公司真心不错。也是从那次实训之后决定要走Android,虽然现在对其一窍不通,但是感觉没错,而且对Java比较感兴趣,也知道基础就是Java,所以这学期狂赶Java基础。

  公司那边也成功把我和智文给诱惑过去了,毕竟才2300,还是算便宜,线上教学做项目,项目经验这个东东真心太需要,我现在对它的感情就是渴求。公司那边儿应该这周五就过来开始启动项目计划,还是很不错的。因为一想到马上就要大三,然后面临找工作,现在不学好到时候肯定很方很方,借用黎大大的一句话,技术这东西就是逼出来的,年轻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而且,这个行业前景这么好的,一定加油加油学技术、挣钱!!!!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Jerry-java/p/5237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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