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P(The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有关类的职责分配问题,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A critical, fundamental ability in OOA/D is to skillfully assign responsibility to software components.”
【Craig Larman】
SRP本质
内聚性:一个模块的组成元素之间的功能相关性
类的职责定义为“变化的原因”,每个职责都是变化的一个轴线;
当需求变化时,该变化会反映为类的职责的变化
如果一个类承担了多于一个的职责,那么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就会有多个
违反SRP的案例
解决方案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问题由来: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分别建立两个类T1、T2,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T2完成职责P2功能。这样,当修改类T1时,不会使职责P2发生故障风险;同理,当修改T2时,也不会使职责P1发生故障风险。
说到单一职责原则,很多人都会不屑一顾。因为它太简单了。稍有经验的程序员即使从来没有读过设计模式、从来没有听说过单一职责原则,在设计软件时也会自觉的遵守这一重要原则,因为这是常识。在软件编程中,谁也不希望因为修改了一个功能导致其他的功能发生故障。而避免出现这一问题的方法便是遵循单一职责原则。虽然单一职责原则如此简单,并且被认为是常识,但是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写出的程序,也会有违背这一原则的代码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有职责扩散。所谓职责扩散,就是因为某种原因,职责P被分化为粒度更细的职责P1和P2。
遵循单一职责原的优点有:
l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l 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l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单一职责原则不只是面向对象编程思想所特有的,只要是模块化的程序设计,都需要遵循这一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