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法硕联考 | 聚焦动产质权,深度解析备考要点
📖亲爱的法硕考生们,今天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民法学法硕联考中的质权,特别是动产质权这一部分。在备考过程中,对动产质权的理解和应用至关重要。
🔍什么是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这里的“动产”指的是可以移动的财产,如金银珠宝、车辆、机器设备等。
📚动产质权的特征
- 占有性:动产质权的成立以债权人占有动产为前提。这意味着动产必须实际交付给债权人占有,质权才能成立。这种占有性是动产质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重要区别。
- 从属性:动产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其存在和消灭都依赖于主债权的存在和消灭。主债权消灭,动产质权也随之消灭。
- 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这种优先受偿性是动产质权的核心特征之一,也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保障。#2025法律硕士考研[话题]# #法律硕士[话题]# #觉晓法硕[话题]# #法律硕士联考[话题]# #法学[话题]# #非法学[话题]# #法律硕士非法学[话题]# #民法学[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