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看完李德林的《德隆内幕:挑战金融和实业的均衡极限》,以记实方式对德隆的过程进行记录。德隆作为国内当时号称为最大的民营企业,在金融和实业方面都做到了极限,因而为现在无论是市场监管者还是市场操作者们都提供了一些教训和经验,每一个事物存在都有其他独特的过程,都会有各种经验教训,我不想在这里谈论这个问题,而是希望用法律和道德方面来进行一个分析。
作为《证券市场周刊》主任记者也发表了一些看法,大部分是从道德上进行批判,也有一些人认为是中国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市场应该由法律来进行干预,这是不假的,但完全法律的约束在国内法律体系-大陆法系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完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落后于社会发展的,也成为当代一些人钻空子的借口。那么在缺乏法律的时候,作为这个世界生存的高等级动物是否应该有其他办法来约束这种行为呢,这是肯定的,在人类发展的历史岁月中早就形成了这样的基础那就是道德,现在欧美一些国家流行的案例法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作为基础。
一些人在工作岗位上胡作非为,在外坑蒙拐骗,把责任推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感觉是没有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是人定的,用来维持人们在之间相互交往过程中的准则。而道德是一个为人的基础,只要是人都需要遵守道德的约束,如果是人首先应遵守道德规范,而在这个基础上去谈法律。看到袁厉害事件及其他一些事,说明道德正在沦陷,社会的物质在进步而精神正在倒退,也必将引发社会的整体倒退。
读《德隆内幕》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19-05-15 13:52:38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