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c中这两个关键字我做如下整理:
1. 仅申明成员变量({_var}),不能使用@synzhesize和@dynamic这两个关键字生成,需手写setter和getter方法,效果与属性一样,这就是属性的本质;
2. 申明属性(@property var),在不使用两个关键字时,系统默认自动生成{_var}成员变量;可以使用setter预先加载或者getter懒加载(这种情况不能同时重写两个方法)
3. 申明属性(@property var), 使用@synthesize关键字 有两种情况:(1) 只var,系统默认会补全生成_var (2) 指定var = T , 会生成成员变量T(成员变量的名字可以指定) ; 这两种情况都是自动生成,我们可以重写setter和getter方法做一些操作
4. 申明属性(@property var), 使用@dynamic关键字 ,这个关键字告诉我们需要手动实现成员变量,setter和getter方法,如果没有实现则会出现一些运行时的报错(setter和getter方法会进入消息转发过程,如果没有实现使用的相应方法,则会抛出未找到相应方法的异常);我们可以指定不同于属性的成员变量(注意不能使用@dynamic var = _var)
5. 使用@dynamic关键字, 会生成相应的setter和getter方法,但是不会实现,不会生成成员变量,需要我们自己申明。
6. 使用@dynamic关键字,会将属性的生成推迟到运行时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