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内容提要
从涉及的法律法规角度
- 《中华人民共合国著作权法》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合国商标法》
- 《中华人民共合国专利法》
- 《中华人民共合反不正当竞争法》
从考题考点分布的角度
- 保护期限
- 知识产权人确定
- 侵权判断
知识产权
- 著作权及邻接权
- 专利权
-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 商标权
- 地理标志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期限
客体类型 | 权利类型 | 保护期限 |
---|---|---|
公民作品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的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 | |
单位作品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期间未发表,不保护。 |
公民软件产品 | 署名权、修改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作者中省份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合作开发,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 | |
单位软件产品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12月31日),若期间未发表,不保护。 |
注册商标 | 有效期10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1年后,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6个月必须续注) | |
发明专利权 | 保护期为2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 保护期为1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商业秘密 | 不确定,公开后公众可用 |
产权人确定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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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 职务作品 |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
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鼠疫单位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 ||
其他 | 作者拥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 ||
软件 | 职务作品 | 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
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 ||
使用了单位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 ||
专利权 | 职务作品 | 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 单位享有专利 |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 单位享有专利 | ||
离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 单位享有专利 |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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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作品 | 委托创作 | 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 | 委托方 |
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 创作方 | ||
合作开发 | 只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 | 不享有著作权 | |
共同创作的 | 共同享有,按人头比例。 成果可分割的,可分开申请 | ||
商标 | 谁先申请谁拥有(除知名商标的非法抢注) ,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需提供证据) 无法提供证据,协商归属,无效时使用抽签(但不可不确定) | ||
专利 | 谁先申请谁拥有,否则就需要协商归属。 专利权解决的办法一般有两种: 一是两申请人作为一件申请的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是其中一方放弃权利并从另一方得到适当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