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
有关构造函数的使用,有以下说明:1.构造函数的名字必须与类名同名,而不能由用户任意命名,以便编译系统能识别它并把它作为构造函数处理。
2.它不具有任何类型,不返回任何值。
3.赋值语句是写在构造函数函数体中的,只有在调用构造函数时才执行这些赋值语句,对当前的对象中的数据成员赋值。
4.构造函数可以在类之外定义的两个条件:在类public中声明这个构造函数;在类外定义时,要加上类名和域限定符“::”
构造函数的一般格式为:1.在类对象进入其作用域时调用构造函数。
2.构造函数没有返回值,因此也不需要在定义构造函数时声明类型,这是它和一般函数的一个重要的不同之点。
3.构造函数不需用户调用,也不能被用户调用。
4.在构造函数的函数体中不仅可以对数据成员赋初值,而且可以包含其他语句。但是一般不提倡在构造函数中加入与初始化无关的内容,以保持程序的清晰。
5.如果用户自己没有定义构造函数,则C++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构造函数,只是这个构造函数的函数体是空的,也没有参数,不执行初始化操作。
声明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名(类型1 形参1, 类型2 形参2, …)
由于用户是不能调用构造函数的,因此无法采用常规的调用函数的方法给出实参。实参是在创建对象时给出的。
创建对象的一般格式为:
类名 对象名(实参1, 实参2, …);
class Box { public : Box(int,int,int); private : int height; int width; int length; }; //声明带参数的构造函数//声明计算体积的函数 Box::Box(int h,int w,int len) //在类外定义带参数的构造函数 { height=h; width=w; length=len; }
构造函数的重载:
定义:在一个类中可以定义多个构造函数,以便提供不同的初始化的方法,供用户选用。这些构造函数具有相同的名字,而参数的个数或参数的类型不相同。
- 调用构造函数时不必给出实参的构造函数,称为默认构造函数(default constructor)。显然,无参的构造函数属于默认构造函数。一个类只能有一个默认构造函数。
- 如果在建立对象时选用的是无参构造函数,应注意正确书写定义对象的语句。
- 尽管在一个类中可以包含多个构造函数,但是对于每一个对象来说,建立对象时只执行其中一个构造函数,并非每个构造函数都被执行。
关于构造函数默认值的几点说明:
- 应该在声明构造函数时指定默认值,而不能只在定义构造函数时指定默认值。
- 如果构造函数的全部参数都指定了默认值,则在定义对象时可以给一个或几个实参,也可以不给出实参。
- 在一个类中定义了全部是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后,不能再定义重载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