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的JavaScript 发明人–布兰登·艾奇(Brendan Eich)
布兰登·艾奇(Brendan Eich),JavaScript的发明人,在Mozilla公司担任首席技术长。出任Mozilla的CEO十天就被迫辞职。
布兰登·艾奇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1995年任职于网景期间,为网景浏览器开发出JavaScript,之后成为浏览器上应用最广泛的脚本语言之一。
但是,他对JavaScript没有丝毫的兴趣可言。但是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给搞出来了。
由于时间太短了,语言的一些细节存在很多不严谨的地方,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JavaScript写出来的程序简直无法入眼。
总的来说,他的设计思路是这样的:
(1)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所以,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一种混合语言,好听点是集两者大成之物,难听点,就是临时拼凑的语言。 各种奇葩的语法,和结构,着实让人抓狂。
如果不是公司的决策,Brendan Eich绝不可能把Java作为JavaScript设计的原型。
尴尬的是:作为JavaScript的开发者,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作品。
相关资源: JavaScript笔记教程,笔记式附带问题分析解决,小白、回顾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