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原则
1.开闭原则
Open-Close Principle
对拓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优点:提高软件可拓展可维护可复用性,及稳定性
- 添加新的功能的时候,不用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拓展(继承)原有的类,添加新的方法或者重写原有的方法,从而实现在不影响原有功能的前提下,拓展新的功能。这原有的做法就符合开闭原则!
2.依赖倒置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赢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其细节;细节应该依赖其抽象
面向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优点:减少类与类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稳定性,提高代码可读性,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实现:应用层调用底层代码时将依赖注入到实例中,根据注入依赖的不同,代码执行不同的逻辑,这样修改应用层代码时,无需对底层代码进行修改。同时也减小了应用层与底层代码的耦合。
关键点:面向接口编程,以接口为基础进行软件功能的拓展
3. 单一职责原则
Simp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优点:
- 降低类的复杂度
- 提高类的可维护性
- 提高系统可维护性
- 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4.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 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单一的接口
- 一个类对应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建立单一的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
- 细化接口,接口的方法尽量少
优点:高内聚,低耦合
- 面向对象的思想
5.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最少知道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小的了解
保证低耦合
6.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在代码中使用了一个父类,那一定适用于其子类,在代码中将其父类替换为其子类时,程序的逻辑不受影响
- 子类拓展父类的功能,但是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 子类可实现父类抽象方法,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可以增加方法
- 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入参要更加宽松
- 子类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时,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严格或相等
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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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滥用继承,体现开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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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程序健壮性,兼容性,可维护性,拓展性